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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关于推进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通知

各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制造业立市和“一基地三区”建设,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市科技局、国开行天津市分行全面加强战略合作,充分发挥国家开发银行开发性综合金融服务在科技创新建设中的战略支撑作用,共同推进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聚焦我市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战略新兴产业研发创新、重点产业强链补链延链和科技成果转化等领域,深化政银合作,创新融资模式,加大对科技创新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

二、支持领域和条件

(一)支持领域

1.重大基础应用研究领域。支持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等部门发布和批复的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临床医院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以及海河实验室建设。

2.科技自立自强重大研发领域。支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雏鹰企业、瞪羚企业、科技领军(培育)企业和科研院所开展产业行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工艺试验和各类规范标准制定,加快成果转化、应用示范及产业化,实施从关键技术突破到工程化、产业化的一体化推进。优先支持获得国家相关领域支持的项目,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3.先进制造业和产业链补短板领域。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绿色环保、航空航天等战略新兴产业的重大技术突破和发展需求的研发项目,支持生物医药、中医药、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新材料、高端装备等我市重点发展的产业链。重点支持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研产一体化,支持产业链上下游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头部企业,填补国内空白和产业链短板的科技企业。

(二)支持条件

企业信用良好、治理结构完善、财务和管理制度健全,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或安全事故,没有违规、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审查。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前景较好,前期工作较为成熟,建设条件完备,项目法人单位基金股权融资或银行贷款融资需求明确,具备当年开工建设条件的项目优先支持。

(三)支持方式

1.专项贷款支持。国开行天津市分行设立专项贷款,包括:用于与企业和科研机构研发直接相关的研发贷款,用于基本建设及技术改造项目的中长期项目贷款,用于满足企业正常经营周转或临时性资金需要的流动资金贷款,用于支持非首都功能疏解以及京津冀地区部分重大项目建设的疏解贷款,用于批量支持中小微企业的转贷款。对符合要求的项目,在贷款定价、贷款期限、准入门槛、审批流程、规模保障等方面给予政策允许内最优条件支持。

2.多元金融支持。国开行天津市分行积极探索创新开发性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有效途径,对企业和项目提供多元化金融支持。通过国开金融管理的京津冀协同发展基金以及国开科创,为相关领域的项目提供股权投资支持。通过与国开金融合作,为科创企业提供投贷联动支持。通过国银租赁为企业提供研发所需设备的融资租赁支持。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融资规划

国开行天津市分行发挥融资规划业务优势,整合金融资源,为项目融资提供融资主体搭建、融资模式设计、融资风险防控等方面的顾问服务。鼓励各区科技局与国开行天津市分行加强协同,共同开展融资规划编制、重大项目融资方案设计等方面的合作。

(二)加快项目推进

市、区两级科技主管部门协调解决项目融资、建设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国开行天津市分行按照减时间、减环节、优服务的“三服务”要求,建立健全合作项目储备实施机制,优化工作流程,简化审批环节,加快项目审批服务。

(三)加大信贷投放

围绕支持的重点领域和企业类型,各区科技局定期梳理汇总融资需求,向市科技局推荐需要支持的项目和企业。市科技局会同国开行天津市分行根据融资项目和企业具体情况,给予最大额度的信贷投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长效合作

市科技局与国开行天津市分行建立联席会议和日常专题沟通机制,定期组织会商,交流政策信息和项目进展情况,共同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国开行天津市分行与各区科技局建立常态化对接机制,推动金融服务下沉和项目管理窗口前移,做好政策宣介、项目对接、贷后管理等工作。

(二)紧密项目协同

市科技局和国开行天津市分行定期集中筛选整理符合条件的项目,建立融资需求项目库。国开行天津市分行建立专项工作推进小组,制定融资项目对接方案,精准对接需求。对于特别重大项目,市科技局、国开行天津市分行成立联合服务团队,确保项目融资需求得到及时响应。

(三)建立信息台账

建立融资项目进展情况信息台账,跟踪掌握项目建设和融资进展,对存在的问题推进解决。及时梳理政策落实、重大项目推进和标志性工作落地取得重大进展和创新性做法,形成专报信息。

五、工作流程

(一)申报方式

由各区科技局筛选符合条件的融资项目,按附表格式填写完整后,报送市科技局。

(二)项目筛选

市科技局会同国开行天津市分行对各区科技局申报的项目进行筛选,建立融资需求项目库。

(三)融资支持

国开行天津市分行按照独立审贷、自主决策、严控风险原则,选择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综合性金融支持。对暂不具备贷款条件的项目纳入项目储备库跟踪服务,积极开展融资辅导培育。

(四)时间要求

请各区科技局高度重视,按照“应报尽报、能报尽报”原则,全口径摸排符合条件的项目和企业,将融资需求申报表于每月末最后三个工作日汇总报送。

附件:金融支持科技创新融资需求推荐表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市分行

2022年6月21日

(联系人:市科学技术局科技金融处曹建胜,联系方式:022-58832957,skjjkjjrc@tj.gov.cn;

国开行天津市分行科技金融处 刘均朋,联系方式:022-85681520,liujunpeng@cdb.cn



发布时间:2022-06-24 1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