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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关于开展智能检测装备创新产品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韩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征集智能检测装备创新产品的函》(工通装函〔2023〕538号)文件要求,现就我省智能检测装备创新产品征集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产品范围

面向但不限于机械、汽车、航空航天、电子、钢铁、石化、纺织、医药等重点领域,聚焦制造过程、产品质量、设备运行、远程运维、安全环境等关键环节,征集一批市场需求迫切、技术水平先进、应用效果明显、推广价值突出的智能检测装备创新产品。

创新产品包括产品研制全生命周期各阶段,产品技术就绪度等级不限,近三年开发完成的、目前正在开发的、以及未来三年计划开发或建议开发的创新产品均属于征集范围。

鼓励采用新原理、新材料、新工艺,融合5G、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提升智能检测装备感知、分析、控制、决策能力,实现快速、高效、在线等检测功能。

二、申报主体及条件

智能检测装备制造企业、集成服务商、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应用单位等可单独或联合申报,鼓励应用单位以需求为导向提出新产品开发建议和牵头联合申报。各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较好经济效益及良好的安全生产和环保等信用记录。

产品具有明确应用场景,可满足国家战略需求或具有广阔市场前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

申报内容无知识产权纠纷,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

三、申报程序

申报主体参考《智能检测装备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按照《智能检测装备创新产品申报书》(附件1)格式要求编写申报材料,报送产品申报书纸质版和电子版(含2份盖章纸质版,盖章PDF版和word版),并通过机械工业数字化转型平台(http://www.equip-digital.cn)完成线上申报。

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企业产品的申报和推荐,于12月8日前,按优先顺序填写《智能检测装备创新产品汇总表》(附件2)并加盖公章,连同企业申报书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装备工业处(联系人:丁尔兵  029-63915622)。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11月17日    

附件1:智能检测装备创新产品申报书.doc

附件2:智能检测装备创新产品汇总表.doc

 


发布时间:2023-11-24 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