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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关于申报2024年度定向支持贵安新区科技项目的通知

贵阳市科技局、贵安新区大数据和科技创新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动贵安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黔府发〔2023〕11号)、《省科技厅支持贵安新区加快打造全省科创中心细化落实措施》(黔科通〔2023〕15号),现启动2024年定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电子信息制造

1.大规模智慧充电桩及智能运维关键技术集成与示范(重点)

2.基于多源异构感知的安全监控系统关键技术(一般)

3.基于人工智能的新材料辅助设计及研发(一般)

(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1.数据要素资源安全计算及流通监管技术集成与示范(重点)

2.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场景应用与示范(重点)

3.异构云算力智慧调度关键技术(一般)

4.硬件适配的应用软件开发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一般)

(三)新能源新材料及装备制造

1.新能源电池正负极材料生产工艺优化及应用(重点)

2.设计、制造过程的仿真模拟及实现(一般)

3.生产加工过程中的检测及在线监测(传感器及射频技术)(一般)

4.特殊工装设计与加工(一般)

二、资助强度和实施周期

采取公开竞争、择优遴选、无偿资助、分档支持的方式。项目类别按照省科技计划项目,包括科技支撑计划、科技成果应用及产业化计划两类,各项目申报单位根据项目研发任务、体量、资金匹配能力确定申报类别和项目资助经费申请额度。科技成果应用及产业化计划区分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科技支撑计划仅支持一般项目。

1.一般项目:每项无偿资助经费50万元(含50万元)到100万元(含100万元),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

2.重点项目:每项无偿资助经费不超过500万元,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

实施周期从签订项目任务书之日算起,定向项目总资金不超过3000万元。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求

1.资质资格。申报单位仅限贵安新区直管区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无不良诚信记录。

2.条件保障。申报单位应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人才、技术装备等基础条件,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运行管理规范,能为项目实施提供资助经费1倍以上的配套资金,并出具配套资金承诺书。项目申请人原则上是本单位全职在职人员,有固定劳资和人事关系,并长期从事科研活动,如确因项目实施需要,需将非本单位人员作为项目申请人的,须与其签订与项目执行期相适应的兼职聘用合同或合作协议,需明确合同或协议签署时间和约定工作时间、任务等,并扫描上传至贵州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高校院所等事业单位的科研人员可作为项目申请人或参与人与企业联合申报。

3.研发费用归集。企业须建立研发费用辅助账,有研发投入且按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并在管理系统如实填报上年度企业研发投入情况(2023年新注册成立的企业除外)。纳入统计部门调查范围的企业(军工企业除外),需按照《企业(单位)研发活动统计报表制度》要求,以向统计部门报送的上年度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中的数据为准进行如实填报,并上传附表至管理系统。

4.联合申报。多家单位联合申报的,牵头单位须与参与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协议签署时间和约定各方责任、目标任务、经费分配,以及项目实施形成的科技成果权益归属等,并将完整的合作协议(加盖所有合作单位公章)扫描上传至管理系统。

(二)申请人要求

1.年龄要求。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8年12月31日〈含〉以后出生)。已退休或在项目实施期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原则上不得牵头申报。

2.能力水平。项目申请人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长期从事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活动,是项目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的科研人员,具备组织实施该项目的能力,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严禁挂名申报。

3.限制申报。主持承担省科技计划项目(含科技平台及人才团队建设计划项目)存在过期未验收情况的,不得牵头和参与申报。

四、项目要求

(一)内容要求

申报时须按照指南方向及支持强度(重点或一般)准确选择项目领域。

1.科技成果应用及产业化计划。科技成果须为2018年1月1日以来产生或立项,首次在贵州实施。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拥有发明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且权利人为企业,或权利人与申报企业签订独占实施许可合同,无权属争议。(2)获得国家或省级(包括省外)科学技术奖的科技成果。(3)已验收的省级以上财政科技项目成果。须提供验收意见、项目名称、合同号。(4)与省外高校、科研院所签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合同引进技术成果。省外引进成果应签订技术合同并完成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并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材料上传至管理系统。重点项目须提交《项目经费预算申报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科技支撑计划。项目注重解决产业领域的共性关键技术,以及对提升产业发展或推动社会进步的作用和影响。

(二)考核要求

考核指标由项目申请人从以下方面自行选择设定。

1.经济效益。预期项目实施后,能够产生的经济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税收等。

2.社会效益。包括国家安全保障价值、生态环境保护价值、人民生命健康和福祉价值、科学文化建设价值等。

3.成果产出。包括技术状态变化、知识产权、推动产业技术发展、提升产业技术水平等。

4.人才培养。包括人才类型、数量,培养团队情况等。

五、申报方式和时间

(一)申报方式

通过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xmgl.kjt.guizhou.gov.cn)进行网上申报,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二)申报时间

项目网上申报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9:00至11月15日18:00,管理系统将在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5日18:00自动关闭。

申报程序及其他相关事项参照《省科技厅关于发布2023/2024年贵州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网址:http://kjt.guizhou.gov.cn/xwzx/tzgg_73876/202305/t20230503_79498903.html)。

六、申报咨询

管理系统的技术咨询由省科技创新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负责(0851-85817379),其余问题由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科技项目管理处负责(0851-85815654、0851-86987256)。

附件1:科技成果应用及产业化计划重点项目经费预算申报书.doc

    附件2:科技成果应用及产业化计划重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纲.doc

2023年10月30日


发布时间:2023-10-31 0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