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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山西省科普宣传专项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长治高新区管委会,各山西省科普基地,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以高质量科普满足全社会需求,进一步提升我省全民科学素质,依据《科普宣传专项管理办法(试行)》(晋科发〔2021〕94号),现就组织申报2023年度山西省科普宣传专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项目类型

科普宣传专项包括科普基地能力提升、科普活动、科普作品(产品)研发等三类。项目主要以满足公众科普需求为目的,重点围绕公共安全、卫生健康、防灾减灾、节能环保、“双碳”目标、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禁毒、国防科工等科学技术领域,以及历史文化、红色文化等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开展科普活动。

(一)科普基地能力提升

项目名称:科普基地提升-XXX(基地名称)

本项目仅支持经省科技厅认定的山西省科普基地进行设施设备改进提升,开展科普作品(产品)研发、科普交流合作、科普人才培养,举办科普讲座、服务基层主题活动,搭建科普基地线上展示平台、科技成果科普宣介平台,并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科普基地应常设内部科普工作机构,并配有科普专(兼)职工作人员,有稳定的科普经费投入。2022年开放时间累计不少于200天,对中小学生实行优惠或免费开放时间不少于30天;开展4次以上有一定影响的科普活动,每次活动参加人数在50人以上。积极参加全省科技活动周等重大主题科普活动,组织开展科普讲解、科学实验展演汇演、科普微视频制作、科普作品创作等。

印证材料:相关活动的文件、方案、报道、音视频、图片等支撑材料。与申报书内容一致的8分钟有声PPT(光盘或U盘)。

资助额度:最高60万元/项。

(二)科普活动

项目名称:科普活动-XXX(活动、专栏、XXX平台账号/名称)

本项目围绕群众的教育、健康、安全等需要,发挥我省科普基地、广大科研人员以及外籍专家的作用,广泛开展下列科普活动。

1.有关单位或科普专业团队全年组织开展科普培训、科普讲座、科普下基层、科普交流合作等有较大影响的科普活动不少于2次,每次参与人数不少于100人,新闻报道累计不少于5篇。

2.各级主流媒体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设置科普专栏,对科普工作及科普基地进行系列化推广报道,全年撰写主题宣传稿件不少于12篇,刊发科普动态不少于24篇。

3.在各类新兴媒体同一平台科普账号全年发布音视频或图文等科普作品数量100个以上,粉丝量1万以上,点赞量5万以上,其中至少一个音视频播放量300万以上或图文阅读量10万以上。

4.融合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设计研发基于科普基地特色的云展览,科普内容应丰富多样,具备一定量的注册用户,月活跃用户和年服务人次稳定增长。

印证材料:活动方案(文件),活动各项指标的截图、视频,线下活动的签到表等支撑材料。与申报书内容一致的8分钟有声PPT(光盘或U盘)。

资助额度:最高10万元/项。

(三)科普作品(产品)研发

本项目主要支持科技(科普)工作者、广大民众积极参与科普作品(产品)研发,培养和遴选一批优秀科普人才和作品(产品),择优向国家推荐。

1.科普讲解

项目名称:科普讲解-XXX(讲解题目)

以《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中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为主要内容,自主命题,自行确定一个科普内容进行讲解,时间为4分钟。讲解内容科学准确、重点突出,主次分明、详简得当,层次清楚、合乎逻辑,具有科学性、知识性、趣味性、创新性。

印证材料:讲解稿、讲解内容的权威依据(300字以内)、讲解录像(光盘或U盘)等。

资助额度:最高3万元/项。

2.科学实验展演汇演

项目名称:科学实验展演-XXX(实验名称)

实验限定在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实验表演具体形式不限,内容由申报者自行确定并在6分钟时间内完成演示,实验内容应科学准确、重点突出,通俗易懂、深入浅出;演示效果应动作标准、快速准确,简单易学、互动性强。实验表演可以是一人或多人配合演示,实验所需器材、材料由申报者自行准备。

印证材料:实验设计方案及权威依据(500字以内),实验展演汇演录像(光盘或U盘、高清)。

资助额度:最高3万元/项。

3.科普微视频制作

项目名称:微视频-XXX(视频名称)

通过纪录短片、DV短片、视频剪辑、动画、动漫等原创科普微视频(教学讲课视频、ppt生成视频除外),宣传《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相关知识与方法,内容围绕普及科技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内容短而精,兼具科学性、知识性、通俗性、艺术性、趣味性。视频应有片头、正片、片尾三部分构成,片尾署名应体现作品的权属情况。视频中的文字语言应为简体中文,配音和解说使用普通话,视频时长为2-5分钟。2022年在省、市电视台,国内主流网络平台,主要科技、科普类网站,有影响的专业网站播出过的视频优先。

印证材料:视频简介及权威依据(500字以内),视频脚本或分镜,视频(MP4格式,画幅比例16:9,分辨率为1080p以上,单个视频大小为100-300兆之间,光盘或U盘)、视频播放网址及上传时间。

资助额度:单个视频最高5万元/项,3个以上系列视频最高10万元/项。

4.科普作品创作

项目名称:科普作品-XXX(作品名称)

仅限2022年正式出版发行的科普图书、科普电子出版物及科普音像制品(以下简称科普作品)。科普作品应具有较强的科学性、知识性、艺术性、通俗性、趣味性,创新性突出、社会效益显著、对科普作品创作的示范带头作用明显。文字应为中文简体,发行量不低于5000册,丛书应为完成全部出版的成套作品,不接受丛书中的单册或部分作品。

印证材料:500字以内科普作品介绍,科普作品封面、扉页(指印有书名、出版者名、作者名、印刷数的单张页)扫描件,原件5册(不退)。

资助额度:最高5万元/项。

(四)“山西省科普基地LOGO”征集

项目名称:山西省科普基地LOGO

本项目为统一全省科普基地LOGO,制作统一山西省科普基地牌匾,更好地宣传山西省科普基地,提升山西科普品牌。设计要符合科普基地的内涵和定位,凸显山西本地文化特色,突出“科技”“未来”元素。要创意新颖、富含寓意、内容积极,易于辨识、传播,符合大众审美,具有视觉感染力和冲击力。应适用于平面、立体再创作,可在网站、文件、宣传用品和媒体宣传等各场合使用。LOGO设计要有黑白稿和彩色效果图,及JPG或TIF格式的电子文件(分辨率在300dpi以上);设计稿一律用A4纸型,手绘、电脑制作均可。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已在为第三方服务的作品不得参赛。一经采纳,版权归山西省科学技术厅所有。

印证材料:500字以内创意说明,LOGO设计的黑白稿和彩色效果图。

资助额度:最高10万元。

二、申报要求

1.申请单位坚持深化科普工作供给侧改革,根据公众和我省高质量发展的需求,先行投入资金开展科普工作,经评审采取后补助方式择优补助。

2.牵头单位须为山西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包括中央驻晋企事业单位),以及由山西省科学技术厅认定的山西省科普基地。

3.同一单位只能通过一个项目组织单位进行申报,已获得其他财政支持的项目、同一单位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多头申报。不受理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

4.所申报项目内容应积极、健康、向上,不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以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有悖公德良俗的内容。无抄袭、仿冒或侵害他人知识产权。

5.项目申请单位、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员信誉良好,无失信行为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6.项目申请单位和组织推荐部门要严格履行项目审核推荐职责。项目负责人、项目申请单位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诚信承诺书。

上述要求将作为形式审查的主要内容。

三、申报材料

1.《2023年科普宣传专项申报书》;

2.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

3.各项目所要求的印证材料。

四、申报受理程序、时间

项目申报需经网络申报并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网络申报通过“山西省科技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系统)”(网址:https://kjpt.kj15331.com:8443/stpmmp/)进行。网络申报相关事项请参考网络申报系统使用说明。网上填报申报书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9日18:00,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4月12日18:00。

网络申报成功后,项目申报单位将系统生成的纸质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将申报材料和相关附件简装成册(白色封皮一式5份),签字盖章后由组织单位连同申报项目清单(系统生成加盖公章的纸质版1份)集中报送至指定地点。

五、材料受理及服务电话

1.业务咨询及纸质材料受理

山西省科技厅科技人才与创新团队处

地点:太原市滨河西路南段129号双创基地A座1213室

联系人:吴玉祥  联系电话:0351-4060103

2.网络申报技术支持山西省信息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099052356  13099052365

项目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意见、建议,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3月3日


发布时间:2023-03-13 1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