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关于征集2022年度江西省十大科技成果的通知
各设区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赣江新区管委会创发局,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有关企业:
为充分展示重大科技成果在创新驱动发展和高质量发展中的支撑带动作用,全面彰显科技人员求真务实、勇攀高峰的科学精神,营造良好创新生态,积极普及科学技术,现启动2022年度江西省十大科技成果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我省单位为主完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在2022年度(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完成或实现大规模应用的基础研究成果、技术开发和产业化成果。
1.基础研究成果。取得了本领域科学、理论重要突破,在国内外产生了重大影响,得到了社会各界特别是学术界高度认可;对于推动学科发展有重大意义,在国内外相关领域处于引领地位。
2.技术开发和产业化成果。取得了关键核心技术的重大突破,在国内外同行业产生了重大影响;对我国相关技术产业化、产品性能提升和技术应用走在世界前列产生了重要推动作用,带动我省相关产业发展取得了重大进步,在国内外相关行业领域处于引领地位。
二、征集评选过程
1.各单位自愿推荐,每项成果填报一个主要完成单位。
2.征集完成后,省科技厅组织相关技术专家进行评选。
3.评选结果适时向社会发布,并进行专题宣传报道。
三、推荐要求
1.各有关单位负责本单位、本区域、本行业领域成果的推荐工作,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和筛选。
2.各有关单位原则上限推荐1-2项成果,特别优秀的成果,经与省科技厅事先沟通,可推荐3项。涉密成果不参加评选。
3.推荐单位需逐项填写推荐表(每项成果要求单独填写一张),并填写推荐汇总表。推荐表及汇总表均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4.每项成果提供相关图片1-2张(像素不低于1M)。
5.请推荐单位于2023年2月15日前将汇总表、推荐表及相关资料报送省科技厅,电子信箱:jxkeji@sina.com
联系人: 省科技事务中心 贺菲、谢丹丹
省科技厅计划处 何 杨
联系电话:0791-86266128,86253961
附件:
3.发布词范例
江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