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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关于组织开展广西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2022年度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广西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的建设及运行管理,充分发挥各依托单位的野外站管理主体作用,全面检查和掌握野外站建设情况,总结所取得的成效和经验,根据《广西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管理办法》(桂科政字〔2020〕106号),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绩效评价和考核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1年认定的5家广西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均应参加依托单位组织的年度绩效评价和考核。

二、考核方式和要求

依托单位负责组织对本单位所管理的野外站进行年度绩效评价和考核,采用线上填报、线下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请各依托单位组织野外站认真学习,按要求完成相关指标的填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野外站通过广西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管理信息系统(网页链接:http://8.129.30.215:1999/),按要求填写《广西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年报统计表》(数据统计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各野外站按照提纲要求编写《野外站2022年度工作年报》(附件1),并上传到广西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管理信息系统。

(三)依托单位组织专家对本单位野外站进行考核,填写《野外站年度考核意见表》(附件2),登录广西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广西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年报统计表》(附件3),并将签字盖章后的《自治区财政经费支出情况表》(附件4)扫描上传到广西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管理信息系统。

(四)请依托单位对本单位野外站整体运行情况进行总结,编写本年度工作总结(附件5)。

三、时间要求

(一)请各依托单位于2023年1月31日前完成各野外站的年度考核工作。为简化年度考核上报材料,本年度考核不要求各野外站提交年度考核意见表、工作年报、年报统计表和年报统计汇总表等纸质材料,以上材料均在广西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管理信息系统填报或上传。

(二)请依托单位于2023年2月10日前完成本单位野外站整体运行情况的工作总结报告。纸质版直接报送自治区科技厅基础研究处,请同时发送电子版总结。

四、注意事项

(一)考核工作由依托单位组织专家组完成。

(二)考核专家组应由6或8位相关学科领域的区内外高水平专家和1位财务专家组成,其中区内专家不超过二分之一,依托单位人员不超过三分之一,野外站人员及其学术委员会成员不得作为专家组成员。可通过视频会议等多种方式组织专家完成考核工作。

五、其他说明

(一)请各依托单位认真审核相关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年度考核结果和相关数据报表材料将作为广西野外站绩效评估的重要依据。

六、联系方式

(一)广西科技信息网络中心

联系人:蒙轶

电 话:0771—8059089

QQ技术支持群号:769509544

(二)自治区科技厅基础研究处

联系人:黄婷  陆曦

电 话:0771—2631652、2618795

地 址:南宁市新竹路20号

邮政编码:530022

附件:1. 野外站2022年度工作年报(提纲).doc

   2. 野外站年度绩效评价和考核意见表.doc

   3. 广西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年报统计表.doc

   4. 自治区财政经费支出情况表.doc

   5. XX(单位名称)广西科学野外观测研究站2022年度工作总结.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2年12月28日


发布时间:2022-12-30 1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