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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关于组织“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地方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22〕22号)(见附件1),为做好我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推荐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聚焦重点方向工作要求,我省选取汽车零部件制造、电子器件制造、智能消费设备、通用零部件制造、纺织服装5个细分行业作为2022年度数字化转型试点行业。本次申报对象为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含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工业互联网平台等,以下简称“服务平台”),有能力为上述5个细分行业企业(包括但不限于附件7中的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服务。

  二、申报条件
  (一)服务平台应在安徽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服务平台应具有较好的行业知识积累、技术开发能力、行业服务生态,能够为细分行业或产业集群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服务,已完成不少于2个细分行业数字化转型服务成功案例。
  (三)服务平台能够为细分行业企业提供转型咨询、诊断评估、设备改造、软件应用等一揽子数字化服务,满足行业共性及企业个性需求。
  (四)服务平台应具有健全的管理团队和人才队伍,规范的服务流程和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五)每个服务平台仅限申报一个试点行业,且能够为该试点行业内10家及以上企业开展数字化改造服务。

  三、申报材料
  申报服务平台按照本通知列明的实施方案提纲(见附件2)及相关申报要求(见附件3、4、5、6)准备申报材料,并在实施方案中明确对应试点企业、解决方案和可量化的绩效目标(每个服务平台和对应服务的试点企业一经确定,实施期内不得调整)。数字化转型服务成功案例、拟试点企业数字化转型成本测算应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市经信局组织符合条件的服务平台,聚焦有数字化转型需求的企业,确定申报的细分行业和拟实施的试点企业。
  (二)服务平台要主动对接匹配企业,系统梳理行业共性问题和需求,提炼行业共性应用场景,同时兼顾企业个性化需求,提出具有“小快轻准”典型特征的系统解决方案。
  (三)请各市经信局于9月7日前将推荐文件及申报单位相关材料(一式两份,胶装成册),寄至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局),电子版(附件2-附件5WORD格式,佐证材料PDF格式)存入U盘同步报送。
  (四)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将根据各市申报情况,按照“每个细分行业遴选不超过3家服务平台”的要求组织评审,遴选报送工信部、财政部。

  联系电话: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局,0551-62871935;
  省财政厅企业处,0551-68150635。

  附件:1.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
     2. 2022年安徽省XX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实施方案(模板,分行业编制)
     3. 2022年安徽省XX行业试点企业名单汇总表
     4. 2022年安徽省XX行业试点企业数字化转型成本测算表
     5. 2022年安徽省XX行业数字化转型绩效评价目标表
     6. 承诺函
     7. 数字化转型需求企业名单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安徽省财政厅
                              2022年9月2日
相关附件:

1、附件1-6.doc

2、附件7数字化转型需求企业名单.xls


发布时间:2022-09-05 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