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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关于开展2022年天津市 制造业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制造业创新体系,全面提升制造业创新能力,依据《天津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现就组织开展2022年天津市制造业创新中心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功能定位

天津市制造业创新中心(下称“创新中心”)是面向制造业创新发展重大需求,以重点领域前沿技术和共性关键技术的研发供给、转移扩散和首次商业化为重点,由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各类创新主体自愿组合、自主结合,以企业为主体,以独立法人形式建立的市级创新平台。

二、领域要求

瞄准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的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方向,结合我市构建“1+3+4”现代产业体系、打造12重点产业链需要,创建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

三、申报受理程序

创新中心按建设成熟度分为培育、筹建和批复组建三个阶段。申报主体可参照《天津市制造业创新中心牵头单位及各建设阶段标准要求》(详见附件2),申请相应建设阶段。其中,已培育或筹建的创新中心,如自评符合筹建或批复建设要求,应及时申请相应建设阶段。

(一)材料编制

申请单位按照天津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方案申报书(详见附件3)格式编制材料并附相关证明,向所在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创新中心组建章程、成员单位之间合作协议、各单位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资金组建方案、各项规章制度等。已注册成立企业的创新中心,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初审推荐

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天津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天津市制造业创新中心牵头单位及各建设阶段标准要求》进行初审推荐,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各区请于20221014日前将推荐文件、创建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4)纸质版一式二份(加盖主管单位公章)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二份(胶装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电子版光盘一份,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评审确认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经过材料初审、专家评审、现场考察、社会公示等环节,提出天津市制造业创新中心批复名单。

特此通知。

附件:1.天津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2天津市制造业创新中心牵头单位及各建设阶段标准要求

      3.天津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方案申报书

      4天津市制造业创新中心创建申报汇总

       

2022年8月19日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处 王娟  井新硕

联系电话:83605738,83605736;

地址:河西区友谊路35号城市大厦412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发布时间:2022-08-23 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