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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关于印发《广东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

粤农农〔2022〕162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的批复》(粤府函〔2022〕87号)要求,现将《广东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6月18日




广东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6月





目 录


前 言..............................................1

第一章 规划基础.....................................1

一、取得成效.......................................1

二、主要挑战.......................................4

三、有利条件.......................................7

第二章 总体要求....................................11

一、指导思想.....................................11

二、基本原则.....................................11

三、建设目标.....................................13

第三章 建设布局和建设任务..........................17

一、建设布局......................................17

二、建设任务......................................18

第四章 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21

一、建设标准.....................................21

二、建设内容.....................................22

第五章 建设分区和建设重点..........................27

一、建设分区.....................................27

二、建设重点.....................................30

三、示范工程.....................................39

第六章 建设监管和建后管护..........................46

一、强化质量监管..................................46

二、规范竣工验收..................................46

三、加强建后管护..................................47

四、严格保护利用..................................48

五、统一上图入库..................................49

第七章 效益分析....................................51

一、经济效益.....................................51

二、社会效益......................................51

三、生态效益......................................52

第八章 实施保障....................................53

一、加强组织领导..................................53

二、强化规划引领..................................54

三、加强资金保障..................................55

四、加大科技支撑..................................56

五、严格监督考核..................................57



前 言


粮食安全,国之大者。高标准农田是国家粮食安全的“压舱石”。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扛起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建设高标准农田,真正实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进入新时代,我国粮食稳产保供既要保数量,还要保多样、保质量、保生态,确保粮食安全的任务更加艰巨,迫切需要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步伐,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进一步筑牢国家粮食安全保障基础。国务院批复的《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明确了新一轮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目标任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我省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如期完成国家下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依据《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广东省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等重要文件,衔接国土空间、水利发展等相关规划和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以下简称“国土‘三调’成果”),编制《广东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明确今后一个时期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主要目标和建设任务,作为指导各地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依据。

规划期为2021—2030年,展望到2035年。


第一章 规划基础

一、取得成效

“十二五”以来,我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资金整合,加大投入力度,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改善了农田基础设施,提升了耕地质量、农业生产水平和粮食产能。据统计,截至2020年底,全省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2352万亩。通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内田、土、水、路、林等得到综合治理,农田基础设施和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改善,大幅度提升了耕地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了农业机械化水平,推动了土地流转,既保障了粮食安全,又促进了现代农业发展。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十二五”尤其是“十三五”以来,我省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通过实施包括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土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在内的农田建设项目,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不断夯实农业生产物质基础。2018年新一轮机构改革后,我省快速理顺管理职责,实行“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组织实施、统一验收评价、统一上图入库”,打造广东省农田建设管理信息系统,在全国率先实现高标准农田统一上图入库,信息化建设走在全国前列,高质量推进了高标准农田建设。2018年至2020年我省连续3年获农业农村部通报表扬,其中2019年以全国排名第一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是全国受激励五省中唯一非粮食主产省,也是连续3年获全国通报表扬中唯一非粮食主产省。截至2020年底,全省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占耕地面积比重超过六成,远高于同期全国约40%的占比,居全国领先地位。

(二)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巩固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夯实了农田基础设施,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增强了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推动了耕地质量和地力提升,巩固提高了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有效降低了粮食生产受灾损失,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提供了有力支撑。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旱涝保收、稳产高产,亩均粮食产能增加10%-20%,提高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持续提升了全省粮食安全保障能力。2018年至2020年,全省粮食播种面积从3227万亩增加到3307万亩,粮食单产从亩均370公斤增加到383公斤,粮食总产从1193万吨提高到1268万吨,农作物受灾面积及其直接经济损失从823.40万亩、258.61亿元分别减少到126.15万亩、54.33亿元,高标准农田建设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三)农民生产经营收入明显增加。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合理归并田块、土壤改良、配套设施建设等措施,有效解决土地碎片化、耕地质量下降、设施不配套等问题,促进了农业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经营,带动了农业机械化提档升级,加快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推动了农业经营方式、生产方式、资源利用方式的转变,提高了农业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提升了农业生产综合效益。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耕地流转率平均提高15%-20%,耕作机械化水平平均提高15%-20%,部分地区农民直接流转土地亩均增收达到300元,增加了农民生产经营性收入,为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了重要贡献。

(四)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有效改善。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田块整治、秸秆还田、沟渠配套、节水灌溉、林网建设和集成推广绿色农业技术等措施,调整优化了农田生态格局,增强了农田生态防护能力,提高了农业生产投入品利用率,减少了农田水土流失,减轻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了土壤酸化、潜育化和盐渍化,保持了耕地土壤健康,提升了农田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保护了农业生态环境。全省农业用水量、化肥施用量和农药使用量持续减少,高标准农田建设功不可没。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节水高效、生态友好,亩均节水、节药、节肥率均在10%以上,推动了农业绿色低碳发展,有效促进了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为全省美丽乡村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主要挑战

(一)建设任务十分艰巨。我省土地面积17.97万平方公里,根据国土“三调”成果,其中耕地面积2852.87万亩,人均土地面积、耕地面积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截至2020年底,我省已建高标准农田占耕地面积比重已经超过六成,剩余未建高标准农田耕地的立地条件、基础设施和耕地质量普遍较差,加之我省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以及农田碎片化问题突出,高标准农田新增建设项目难度非常大。相比上一轮仅有高标准农田新增建设任务,新一轮全国规划提出了高标准农田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并重,同步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建设任务更加繁重。与此同时,受到前期尤其是“十二五”时期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标准偏低、建设内容受到限制,以及自然灾害破坏、建后管护不到位等因素影响,部分已建成高标准农田不同程度上存在建设内容不完善、工程不配套、设施损毁等问题,农田碎片化、机械作业困难、地力退化等现象较为普遍,影响使用成效,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任务也很艰巨。新一轮全国规划明确了高标准农田建设必须数量和建成质量并重、工程建设和建后管护并重、产能提升和绿色发展相协调,要确保高质保量完成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必然面临更多困难。

(二)资金筹措压力较大。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高质量发展,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必须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加之受到材料费、人工费等建设成本不断上涨的影响,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投资需求明显增加。同时,随着已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和使用时间的增加,以及管护标准和质量的提高,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资金需求也将明显增加。从既有政策看,中央财政对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加的资金支持有限,超过一半以上资金需要依靠地方各级财政和社会多元投入资金的增加,在地方财政增收压力较大的情况下,要增加农田建设财政投入压力不小,我省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筹措必然面临更多压力。

(三)管理管护任务加重。高标准农田建设涉及田、土、水、路、林、电、技等多个方面、多个部门,实施集中统一管理后,管理内容增加,协调范围更广,随着2011-2020年新增高标准农田已建成以及新一轮改造提升项目的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管护面积和任务明显加重。同时,一些地方存在重建设、轻管护的问题,未能有效落实管护责任,管护措施和手段薄弱,日常管护不到位。加之,按照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的要求,对我省建成高标准农田管护利用要求更高,面临更多考验。

(四)质量水平有待提升。我省地属丘陵地区,人多地少,土地碎片化问题比较突出,碎片化农田整合整治有待加强;土壤酸化问题严重,中低产农田占比超过50%,耕地质量提升任务艰巨。当前,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仍然处于低水平扩大规模阶段,亩均投入偏低,建设质量和标准不高,未能充分体现绿色发展理念,新模式、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推广应用不够。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提升不足、生态环境保护改善不够、防灾抗灾减灾能力不强等问题较为明显,数字农业、绿色农业、生态农业等先进技术集成推广应用不够,未能普遍形成良田良制、良种良法、良机良艺融合发展的良好格局,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对全面推动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引领带动作用发挥不突出。

三、有利条件

(一)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了强力政策。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饭碗主要装中国粮;要突出抓好耕地保护和地力提升,坚定不移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近年来中央1号文件、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均对高标准农田建设作出部署。新一轮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提出了“高标准农田建设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强化省级政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的责任制”,“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增加的耕地作为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指标在省域内调剂,所得收益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采取投资补助、以奖代补、财政贴息等多种方式,有序引导金融、社会资本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重大举措,进一步加大了政策支持力度,高标准农田建设迎来了新一轮重要战略机遇期。

(二)多年持续不懈努力,为高标准农田建设夯实了工作基础。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省领导多次作出指示批示,坚持高位推动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机构改革以来,省农业农村厅立足农田建设管理事权职责统一的新起点,初步构建了农田建设集中统一高效管理制度体系,广东省农田建设管理信息系统于2020年3月9日正式启用上线,在全国率先实现农业农村部门全面承接高标准农田建设上图入库工作。2021年6月,省农业农村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水利厅、农垦总局联合印发了《广东省农田整治提升行动方案(2021—2025年)》(粤农农〔2021〕151号),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开展撂荒耕地整治和复耕整治、提升耕地地力、确保良田粮用等方面部署了农田整治提升行动,为全省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支持。

(三)坚持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为高标准农田建设营造了有利环境。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是我国最宝贵的资源,关系十几亿人吃饭大事,必须保护好,绝不能有闪失,要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18亿亩耕地必须实至名归,农田就是农田,而且必须是良田。新一轮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明确提出“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要及时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耕地保护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府函〔2021〕130号)中明确要求“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监督”,并且将其纳入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和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内容。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坚持数量和质量并重,严守耕地红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这为全省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项目选址、建设管理、建后管护和严格利用等各项工作营造了更加有利的环境。

(四)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拓展了发展空间。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有利于聚集现代生产要素,促进农业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绿色化,打造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和产业集群,保障粮食及重要农产品安全供应,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基础工作。《广东省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明确要求“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深化农业结构调整,保数量、保多样、保质量,有力履行国家粮食安全广东责任,分类推进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特色农产品稳产保供”,“实施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先支持粮食生产功能区、粮食生产重点县、现代农业产业园等区域,集中力量建设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宜机作业的高标准农田,高质量完成国家下达的建设任务”。

(五)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领先,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2020年我省地区生产总值超过11万亿元,连续32年居全国首位;产业继续向中高端水平迈进,初步形成以先进制造业为支撑、现代服务业为主导的现代产业体系;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迅猛,5G产业、数字经济规模均居全国首位。我省经济总量大、产业配套齐、消费空间广、市场机制活、开放水平高,转型升级、领先发展的态势明显,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双区”建设等多重国家战略和先行先试政策在我省叠加,有利于我省在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引领高标准农田建设迈上高质量发展新台阶。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刻领会高标准农田建设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守住耕地红线的极端重要性,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以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区域,坚持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并重、建设数量和建成质量并重、工程建设和建后管护并重,产能提升和绿色发展相协调,把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创新实施路径,强化激励约束,完善监督管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实现农田就是农田、而且必须是良田,推动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树立广东样板、展现广东担当,为我省确保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提供更加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多方参与。落实地方政府责任,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健全地方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加强资源和资金整合,提高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创新利益联结机制,积极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各类社会资本共同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护。

(二)科学布局、分区施策。衔接农业农村、国土空间、水利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和国土“三调”成果,科学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布局,合理确定不同区域、不同类型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短板制约、主攻方向、产能目标和建设重点,推行差异化措施,确保建设成效。

(三)建改并举、注重质量。在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新增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基础上,合理安排已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优先选择建成年份较早稳定种植粮食作物的建设区域,切实解决部分已建高标准农田设施不配套、工程老化、建设标准低等问题,有效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

(四)绿色生态、协调发展。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高标准农田规划、立项、实施、验收、管护和利用全过程,保护生态环境,防止土壤污染,实现绿色发展。建立健全“政府领导、部门牵头、多方协作、上下联动”管理体系,加强各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高位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五)示范引领、整体推进。统筹水土资源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需求,将本地区全部耕地统一规划,合理安排建设时序,以高标准农田整区域推进、绿色农田、数字农田、宜机化改造、土壤改良等示范为引领,整体推进本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更高质量。

(六)监管有力、良性运行。完善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强化高标准农田产能目标监测和评价,推动耕地质量与产能水平同步提升。健全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机制,落实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经费,确保工程长久发挥效益。

(七)数字赋能、良田粮用。建立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卫星遥感等现代信息技术相结合的农田建设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管理管护更加科学精准。强化粮食生产利益补偿机制和种粮激励政策,引导高标准农田集中用于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生产。

三、建设目标

规划期间,通过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集中力量建设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宜机作业的高标准农田,大力推动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高质量发展,实现农田基础设施显著改善、耕地质量显著提升,形成一批“一季千斤、两季吨粮”的高标准农田,进一步提升我省粮食生产能力、筑牢粮食安全根基,全省亩均粮食产能达到900公斤。确保到2025年累计建成2670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213万亩,以此稳定保障1200万吨以上粮食产能。到2030年累计建成2720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575万亩,以此稳定保障1220万吨以上粮食产能。把高效节水灌溉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规划、同步实施,规划期内完成56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建设任务。

到2035年,通过持续改造提升,我省高标准农田保有量和质量进一步提高,绿色农田、数字农田、宜机化等建设模式进一步普及,农田建设管理、建后管护、耕地质量和生产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能力进一步增强,确保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为我省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筑牢更高层次、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粮食安全保障基础。

专栏1 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

目标值

属性

 

1

高标准农田

到2025年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不低于2670万亩

约束性

到2025年累计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不低于213万亩

到2030年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不低于2720万亩

到2030年累计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不低于575万亩

2

高效节水灌溉

2021—2030年新增高效节水灌溉不低于56万亩

预期性

3

耕地质量等级

到2030年耕地质量等级宜达到4.2等

预期性

4

新增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到2030年新增建设高标准农田亩均产能提高100公斤左右

 

预期性

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亩均产能不低于当地高标准农田平均水平

5

新增建设高标准农田亩均节水率

到2030年达到10% 以上

预期性

6

建成高标准农田上图入库覆盖率

到2030年达到100%

预期性

高标准农田建设主要涉及田、土、水、路、林、电、技、管8个方面目标。

——田。通过合理归并和平整土地、坡耕地田坎修筑,实现田块规模适度、集中连片、田面平整,耕作层厚度适宜,山地丘陵区梯田化率提高,满足宜机化作业要求。

——土。通过培肥改良,实现土壤通透性能好、保水保肥能力强、酸碱平衡、有机质和营养元素丰富,着力提高耕地内在质量和产出能力。

——水。通过加强田间灌排设施建设和推进高效节水灌溉等,增加有效灌溉面积,提高灌溉保证率、用水效率和农田抗旱排涝标准,实现旱涝保收。

——路。通过田间道路建设、桥涵配套,提高道路通行质量、荷载标准和通达度,合理增加路面宽度,满足农机作业、生产物流要求。

——林。通过农田林网、岸坡防护、沟道治理等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建设,改善农田生态环境,提高农田防御风沙灾害和防止水土流失能力。

——电。通过完善农田电网、配套相应的输配电设施,满足农田设施用电需求,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和效益。

——技。通过工程措施与农机农艺技术相结合,推广数字农业、良种良法、病虫害绿色防控、节水节肥减药等技术,提高农田可持续利用水平和综合生产能力。

——管。通过高标准农田规划、立项、实施、验收、管护和利用全过程的管理和监控,确保建成的工程设施在设计使用年限内正常运行、高标准农田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



第三章 建设布局和建设任务

一、建设布局

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农业农村发展要求,充分利用国土空间规划和“三区三线”统筹划定成果、水资源利用规划、国土“三调”及年度变更调查成果等,综合考虑水土光热资源环境条件,突出提升粮食产能,进一步优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布局。以国土“三调”及年度变更调查中的现状耕地为基础,以“三区三线”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区域,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并重,集中力量建设高标准农田,统筹规划、同步实施高效节水灌溉,着力打造我省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基地。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重点围绕粮食生产功能区、永久基本农田、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粮食类)、种子基地等区域开展建设。要把符合条件的撂荒耕地、新增耕地和国土“三调”中的即可恢复和工程恢复地块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做好与大中型灌区等水利建设项目的衔接,优先将大中型灌区有效灌溉面积建成高标准农田。原则上,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成后要全部用于粮食生产。

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原则上选择已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稳定种植粮食作物、区位条件好、改造后增产增收效益明显、土地流转率较高、群众积极性高的建设区域;对于已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水毁等自然损毁较严重的建设区域,可纳入改造提升任务。

支持在具有灌溉条件的旱作农业区和现代化水平及土地流转率较高的水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同步实施高效节水灌溉项目。

二、建设任务

根据国家下达我省的建设任务,衔接国土“三调”成果,基于各市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等基础因素,兼顾耕地资源、粮食产量、水利发展等其他因素,提出规划期内我省各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及高效节水灌溉建设任务。规划实施过程中,根据各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变化等情况,可按照程序对各市高标准农田的建设任务实行动态调整。

专栏2 各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单位:万亩

地区

(单位)

到2025年累计

建成面积

到2025年累计

改造提升面积

到2030年累计

建成面积

到2030年累计

改造提升面积

全省合计

2670.67

213

2720.37

575

广东农垦总局

4.61

-

4.61

3

广州市

101.48

6

101.48

15.6

深圳市

3.14

1

3.24

2

珠海市

23.43

0.4

23.43

1.3

汕头市

34.53

2

34.53

4

佛山市

36.91

2

37.91

3.5

韶关市

221.63

23

224.23

61.5

河源市

120.17

15

123.17

42

梅州市

151.73

24

153.73

48

惠州市

128.35

9

130.35

26

汕尾市

96.08

9

97.18

26

东莞市

26.70

1

26.70

2

中山市

36.95

0.6

36.95

0.6

江门市

194.61

15

194.61

41.5

阳江市

138.37

7

138.87

19

湛江市

473.40

22

491.40

71

茂名市

243.38

23

255.38

68

肇庆市

156.19

18

157.39

48

清远市

273.58

27

275.58

72

潮州市

33.74

2

33.74

4

揭阳市

88.32

4

90.52

10

云浮市

83.37

2

85.37

6

备注:1.各地可根据规划任务量适度提前安排新增和改造提升建设任务,但各阶段不得低于规划期内确定的任务数;

 2.各地可统筹地方资金在规划期内增加建设任务。

专栏3 各市高效节水灌溉建设任务

单位:万亩

地区

(单位)

2021-2030年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

其中,2021-2025 年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

其中,2026-2030年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

全省合计

58.07

32

26.07

广东农垦总局

-

-

-

广州市

5.30

2.10

3.20

深圳市

2.17

-

2.17

珠海市

-

-

-

汕头市

0.10

0.10

-

佛山市

1.8

1.4

0.40

韶关市

5.03

2.53

2.50

河源市

6.00

3.50

2.50

梅州市

1.67

0.97

0.70

惠州市

2.00

0.80

1.20

汕尾市

4.89

3.69

1.20

东莞市

0.80

0.30

0.50

中山市

-

-

-

江门市

3.10

1.40

1.70

阳江市

3.30

1.30

2.00

湛江市

10.13

6.43

3.70

茂名市

4.00

1.50

2.50

肇庆市

1.51

1.51

-

清远市

3.88

2.68

1.20

潮州市

1.00

0.40

0.60

揭阳市

0.81

0.81

-

云浮市

0.58

0.58

-



第四章 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

一、建设标准

遵循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要求,统筹考虑农业、水利、土地、林业、电力、气象等各方面因素,围绕提升农田生产能力、灌溉能力、通行运输能力、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能力、机械化水平、科技应用水平、建后管护能力、耕地质量监测能力等要求,结合国土空间、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水资源利用等规划,构建符合地方实际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体系。

高标准农田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应执行《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 30600)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统筹抓好农田配套设施建设和地力提升,确保工程质量与耕地质量。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晒场、烘干、机具库棚、有机肥积造等配套设施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

规划期内,综合考虑我省自然资源禀赋、社会经济发展、农业农村进步、工程技术创新和市场变化等因素,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的设计、施工、质量、验收、评价、管理、管护等内容,加快制定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制度体系,构建科学统一、层次分明、先进合理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机制,引领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高质量发展。

建设投资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标准,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投资标准原则上不低于3000元,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分区域差异化的高标准农田投资标准,山地丘陵区、珠三角地区、示范类项目可在此基础上适度提高亩均投资标准。各地要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稳定增长机制,综合考虑建设成本、物价波动、政府投入能力和多元筹资渠道等因素,适时调整亩均投入水平,确保资金投入符合实际需求。鼓励各地创新投资模式,合理提高社会投资占比。

二、建设内容

以推动农业的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围绕提升粮食产能这个首要目标,坚持产能提升和绿色发展相协调,统一组织实施和分区分类施策相结合,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 30600)等相关标准,紧扣田、土、水、路、林、电、技、管八个方面,结合地方实际需求,因地制宜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

(一)田块整治

充分考虑水土光热资源环境条件,结合地形地貌、作物种植、宜机作业和灌溉排水等因素,将碎片化农田整合整治作为重要建设内容。合理划分和适度归并田块,优化农田结构和布局,促进耕地集约节约高效利用,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平原区以修建条田为主,提高田块格田化程度。山地丘陵区因地制宜修筑梯田,增强农田保土、保水、保肥能力。通过表土层剥离再利用、客土回填、挖高垫低等方式开展土地平整,改善耕作条件,清除田块耕作层内影响农业机械作业的石块及其他障碍物,适合农业机械化耕种。建成后,常规农机能够进入田块开展机械化作业,农田土体厚度宜达到50cm以上,水田耕作层厚度宜在20cm以上,水浇地和旱地耕作层厚度宜在25cm以上,山地丘陵区梯田化率宜达到90%以上,田间基础设施占地率一般不超过8%。

(二)土壤改良

通过工程、生物、化学等方法,治理过沙或过黏土壤、盐渍土壤和酸化土壤,提高耕地质量水平。采取深耕深翻、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等方式,增加土壤有机质,治理退化耕地,改良土壤结构,提升土壤肥力。推广合理轮作、间作或休耕模式,减轻连作障碍,改善土壤生态环境。实施测土配方施肥,促进土壤养分平衡。新建项目区实施耕地质量提升措施覆盖率宜达到90%以上。建成后,土壤pH值宜在5.5-7.5,土壤的有机质含量、容重、阳离子交换量、有效磷、速效钾、微生物碳量等其他物理、化学、生物指标达到当地自然条件和种植水平下的中上等水平。

(三)灌溉和排水

按照旱、涝、酸、渍综合治理的要求,针对洪涝灾害和冬春干旱威胁,科学规划建设田间灌排工程,配套建设和改造输配水渠(管)道、排水沟(管)道、泵站及渠系建筑物,增强抗旱排涝能力,加强田间灌排工程与灌区骨干工程的衔接配套,形成从取水到田间完整的灌排体系。水源利用应以地表水为主,地下水为辅,严格控制开采深层地下水,灌溉水质应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因地制宜配套小型水源工程,加强雨水和地表水收集利用。鼓励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灌溉和喷灌、微灌等节水措施,支持建设必要的灌溉计量设施。倡导建设生态型灌排系统,保护农田生态环境。建成后,田间灌排系统完善、工程配套、利用充分,输、配、灌、排水及时高效,灌溉水利用效率和水分生产率明显提高;旱作区灌溉设计保证率不低于75%,农田排水设计暴雨重现期达到5-10年一遇,1-3d暴雨从作物受淹起1-3d排至田面无积水;水稻区灌溉设计保证率不低于85%,农田排水设计暴雨重现期达到10年一遇,1-3d暴雨3-5d排至作物耐淹水深。

(四)田间道路

适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要求,充分利用现有农村公路,优化机耕路、生产路布局,整修田间道路,因地制宜确定道路密度、宽度等要求。机耕路宽度宜3-6米,生产路宽度一般不超过3米,在大型机械化作业区,路面可适当放宽。合理配套建设农机下田坡道、桥涵、错车点和末端掉头点等附属设施,提高农机作业便捷度。倡导建设轮迹路等生态型田间道路,减少硬化路面对生态的不利影响。建成后,田间道路直接通达的田块数占田块总数的比例,平原区宜达到100%,山地丘陵区宜达到90%以上,满足农机作业、农资运输等农业生产活动的要求。

(五)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

根据因害设防、因地制宜的原则,与田块、沟渠、道路等工程相结合,与村庄环境相协调,以台风和热带风暴危害区、水土流失易发区为重点,加强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建设。在台风和热带风暴危害区,结合立地和水源条件,兼顾生态和景观要求确定树种,建设农田防护林网,对退化严重的农田防护林实施更新改造。在水土流失易发区,合理修筑岸坡防护、沟道治理、坡面防护等设施,提高水土保持和防洪能力。建成后,区域内受防护农田面积比例一般不低于90% ,防洪标准达到10-20年一遇。

(六)农田输配电

对适宜电力灌排和信息化的农田,铺设高压和低压输电线路,配套建设变配电设施,为泵站、机井以及信息化设备等提供电力保障。顺应数字农业发展要求,合理布设弱电设施,提升农田生产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建成后,实现农田机井、泵站等供电设施完善,电力系统安装与运行符合相关标准,农田信息化、智能化设施满足使用需要。

(七)科技服务

结合耕地质量监测点现状分布情况,按国家要求建立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依据《耕地质量等级》(GB/T 33469)在项目实施前后及时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跟踪监测耕地质量和利用情况,为提高耕地质量与产能水平提供依据。大力推广数字农业、绿色农业等先进农业科学技术,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高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比重,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整体提升粮食产业链发展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建成后,农田监测网络基本完善,良田良制、良种良法、良机良艺融合发展基本普及,耕地质量等级和粮食产能达到预期指标。

(八)管护利用

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信息及时全面上图入库,实现有据可查、全程监控、精准管理、资源共享。依据《耕地质量等级》(GB/T 33469)国家标准,在项目实施前后及时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落实高标准农田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高标准农田设施运行管护,健全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资金。加强管护资金使用监督,研究制定高标准农田管护投入成本标准体系,对管护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及时修复损毁工程及配套设施,确保建成的高标准农田持续发挥效益。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新建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对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严格管控非农建设占用高标准农田,切实保障我省高标准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守好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命根子”。


第五章建设分区和建设重点

一、建设分区

依据《广东省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和《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将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分区划定为“一核一带一区”。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综合考虑不同建设分区的地形地貌、气候、水土资源、粮食生产等基础条件,以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等发展需求,找准不同区域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短板弱项、主攻方向、产能目标和建设重点,分区分类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切实提升高标准农田建成后的稳产保供能力。

 

图1 广东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分区图

一核:珠三角核心区。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引领区,包括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东莞市、中山市、惠州市、江门市、肇庆市等9个地级以上市。地形以平原为主,西部、北部和东部有丘陵山地环绕,中部珠三角平原是全省面积最大的平原,由珠江水系形成的复合型三角洲,内有1/5的面积为星罗棋布的丘陵、台地和残丘。属海洋性亚热带季风气候,热量充足,雨量充沛,雨热同季,降雨量集中在4-9月。区域内水网密布,河湖众多,水资源丰富,但受降雨集中等影响,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夏季高温多雨,易受客水洪灾与内涝水患影响,冬春降雨很少,易出现干旱天气。耕地立地条件全省最好,大部分位于平原区,集中连片耕地较多,但耕层养分不足,部分耕地受到酸化、板结影响,也有部分耕地受到盐渍化影响,另外还有少量耕地受到环境污染困扰,耕地质量等级平均达到中等偏上水平。主要粮食作物为稻谷、玉米、薯类,同时生产大豆、花生等重要农产品。

一带:沿海经济带东西翼。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主阵地,沿海经济带东翼包括汕头市、汕尾市、潮州市、揭阳市等4个地级市,沿海经济带西翼包括湛江市、茂名市、阳江市等3个地级市。

沿海经济带东翼。地形北高南低,地域狭长,西北部和东北部多山地丘陵,平原主要在南部和东南部沿海地带,其中潮汕平原是全省面积第二大的平原。属海洋性亚热带季风气候,光、热、水资源丰富,日照充足,雨水充沛,降雨季相对集中。境内河道密集,纵横交错,水资源充沛,但时空分布不均。夏涝风灾危害较重,秋冬春旱威胁较大。耕地立地条件南北差异较大,南部潮汕平原地势地平、土壤相对肥沃,北部山地丘陵区坡耕地较多、碎片化严重、要防治水土流失,耕地质量等级平均达到中等水平。主要粮食作物为稻谷、玉米,同时生产大豆、花生等重要农产品。

沿海经济带西翼。北部地形以低山丘陵为主,山地、丘陵、台地、平原交错;南部濒临南海,地形起伏和缓,以平原和台地为主。地处亚热带向热带的过渡区,大部分地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西南部属于热带北缘季风气候,热量充足,降雨较多。境内河流较多,但分布不均,局部地区水资源短缺,存在地下水超采问题。台风、暴雨和干旱等异常气候活动强烈,洪涝灾害和冬春干旱威胁较为严重。耕地立地条件较好,平整连片耕地较多,但耕层浅薄、养分偏低,酸化、板结和盐渍化现象较为普遍,耕地质量平均为中等水平。主要粮食作物为稻谷、玉米、薯类,同时还是大豆、花生、糖蔗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

一区:粤北生态区。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攻坚区,包括韶关市、清远市、河源市、梅州市、云浮市等5个地级市。境内山峰林立,山脉纵横交错,地貌、气候、土壤的复杂多样。地形以山地、丘陵为主,河谷盆地分布其中。属亚热带季风气候,总体上气候温和,光照充足,热量丰富,雨量充沛,但受山区地貌变化影响,局部小气候差异较大,气温变化急剧,降水分布不均,存在季节性缺水现象。区域内河流溪涧众多,水系分散,水资源时空分布严重不均,易旱易涝,水土流失威胁较大。耕地立地条件较差,主要分布在河谷冲积台地和山间盆地,分布相对零散,碎片化严重,灌溉困难,宜机化水平低。耕层养分含量低,水土流失较普遍,表层沙化,耕地质量等级以中等水平为主。主要粮食作物为稻谷、玉米、薯类,同时还是大豆、花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

二、建设重点

(一)珠三角核心区

区域内已建高标准农田面积650.4万亩,占区域内耕地面积比重达到72.0%,已建高标准农田占耕地之比全省最高,未来高标准农田建设应突出抓好改造提升。针对区域内洪涝灾害和冬春干旱易发,土壤酸化、板结和盐渍化等主要制约因素,以提升粮食产能、耕地质量、高质量发展水平等为主攻方向,立足都市农业发展全省领先、资源环境禀赋相对良好等优势,高起点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引领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向高质量发展转型升级。重点围绕稻谷、玉米、薯类、大豆和油料建设高标准农田,亩均粮食产能达到930公斤,耕地质量等级宜达到3.8等以上,打造全省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核心基地。

1.建设引领都市农业现代化的高标准农田,突出集中连片、科技集成、环境友好,大力提升农田设施化、机械化、绿色化、数字化水平,积极开展数字农田等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因地制宜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岭南农耕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整体提升粮食产业效益。

2.推动大数据、物联网等数字技术在田块整治中应用,全面推行田块宜机化改造,进一步优化耕作田块布局,提升田面平整度,提高坡耕地的梯田化率。平耕地基本实现格田化,坡耕地基本实现梯田化,便于机械作业和田间管理。

3.针对土壤酸化、板结和盐渍化等主要制约因素,重点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水肥一体化技术、减少化肥用量,并通过施用土壤调理剂、有机肥,实施秸秆还田、种植绿肥、水旱轮作、耕层深耕深翻等措施,切实提高耕地质量。有条件的地区土壤改良与培肥措施应连续实施6年及以上。

4.按照旱、涝、酸、渍综合治理要求,因地制宜建设和改造灌排沟渠、管道、泵站及渠系建筑物,加强雨水集蓄利用、沟渠清淤整治等工程建设,强化田间灌排工程抵御洪涝灾害和冬春干旱能力。倡导推广智能化灌排设施,支持建设生态型灌排系统。

5.开展机耕路、生产路建设和改造,科学配套建设农机下田坡道、桥涵、错车点和末端掉头点等附属设施,满足农机作业、农资运输等农业生产要求。大型机械化作业区适当增加路面宽度。倡导建设轮迹路等生态型田间道路,提高农田生态性和景观性。

6.加强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建设,大力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积极推行农田排灌系统生态化、农田防护林网生态化、岸坡防护和沟道治理生态化,提高水土保持和防洪能力,防治土壤和水污染,保护生物多样化,改善农田生态环境,实现绿色低碳发展。

7.配套建设变配电设施,为农田灌溉排水以及信息化工程等提供电力保障。支持数字农业基础设施、信息系统、数据资源等弱电设施建设,为数字农田建设提供支撑。

(二)沿海经济带东西翼

沿海经济带东翼。区域内已建高标准农田面积233.2万亩,占区域内耕地面积比重达到61.1%,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未来高标准农田应统筹推进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针对境内夏涝风灾危害较重,秋冬春旱时有发生,耕层营养不足、土壤退化较为严重,以及山地丘陵区耕地碎片化和水土流失等主要制约因素,以提升粮食产能、耕地质量、绿色低碳发展水平等为主攻方向,立足精细特色农业发展优势明显、农业生产效益相对较高等优势,有效衔接粤东地区水资源优化配置等引调水工程,高水平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集成推广绿色低碳农业措施,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向绿色低碳发展转型升级。重点围绕稻谷、薯类、大豆和油料建设高标准农田,亩均粮食产能达到910公斤,耕地质量等级宜达到4.1等以上,打造全省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特色基地。

1.建设加快精细特色农业现代化的高标准农田,突出工程配套、设施完善、绿色低碳,重点提升完善满足精耕细作要求的农田基础设施,积极开展绿色农田等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因地制宜推动水旱轮作、种养循环,促进粮食生产绿色发展、优质高效。

2.合理划分和适度归并田块,优化耕作田块布局,提高机械化水平和田面平整度。田块整治应避免打乱表土层与心土层,无法避免时应实施表土剥离回填工程。平原区以整修条田为主。山地丘陵区推行宜机化田块整治,地块小并大、短并长、弯变直、互联互通,因地制宜修筑梯田。

3.集成推广土壤培肥、退化土壤治理、障碍层改良等土壤改良技术,增施有机肥料,实施秸秆还田,施用土壤调理剂,合理实行水旱轮作,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逐步加厚耕层,改良土壤结构,提高耕地质量。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持续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促进耕地资源永续利用。

4.改造提升田间灌排工程,满足旱、涝、酸、渍综合治理要求。水田区加强沟渠配套建设和疏浚整治,增强农田排涝能力,防治土壤潜育化。丘陵山地区因地制宜修建蓄水池和小型泵站等设施,加强雨水和地表水利用。支持推广智能化灌排设施,推行渠道防渗、管道输水灌溉和喷灌、微灌等节水措施,建设生态型灌排系统。

5.改造提升田间路网,优先利用原有道路,平原区田间道路应短顺平直,山地丘陵区应随坡就势。机耕路路面宜采用沥青、混凝土、碎石等材质,重要路段应采用硬化措施。生产路路面宜采用碎石、素土等材质,暴雨冲刷严重地区可采用硬化措施。配套建设桥、涵和农机下田设施,满足农机作业、农资运输等农业生产要求。鼓励建设轮迹路等生态型田间道路,减少硬化道路对生态的不利影响。

6.与田块、沟渠、道路有机衔接,改造提升农田防护林网工程,增强抵御台风灾害的能力。因地制宜改造提升岸坡防护、坡面防护、沟道治理等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提高抵御洪涝灾害的能力,减少水土流失。

7.改造提升变配电设施,满足农田灌溉排水以及信息化工程电力需求。支持数字农业基础设施等弱电设施建设,满足农田生产管理数字化发展需求。

沿海经济带西翼。区域内已建高标准农田面积746.8万亩,占区域内耕地面积比重达到59.2%,已建高标准农田面积全省第一,但占耕地面积之比仍然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未来高标准农田应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并举。针对本区域台风、暴雨和干旱等异常气候强烈,洪涝灾害和冬春干旱威胁严重,旱作区面积较大以及耕层养分偏低,土壤酸化、板结和盐渍化等主要制约因素,以提升粮食产能、耕地质量、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水平等为主攻方向,立足全省耕地面积最大、平整连片耕地较多、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能力突出等优势,有效衔接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等引调水工程,高效率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集成推广规模化集约化农业措施,旱作区同步推进高效节水灌溉,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向规模化集约化节水化发展转型升级。重点围绕稻谷、玉米、薯类、大豆、油料、糖蔗建设高标准农田,亩均粮食产能达到880公斤,耕地质量等级宜达到4.4等以上,打造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的粤西粮仓。

1.建设加快粮食生产规模化集约化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突出规模发展、节水高效、地力提升,重点提升完善满足平原区大型机械化作业的农田基础设施,因地制宜推行高效节水灌溉,积极开展土壤改良等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支持延长粮食产业链,推动“产购储加销”一体化发展,巩固提升粮食生产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2.科学开展田块整治,顺应土地规模化经营和粮食作物全程机械化发展趋势,进一步优化农田结构和布局,全面改善田块机械化耕作条件,提高耕地互联互通程度,扩展大中型农业机械化运用空间,提高田块宜机化水平。平原盆地区以修筑水平条田为主,丘陵山区坡耕地宜修筑水平梯田。

3.推行种植绿肥、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冬耕翻土晒田、施用石灰深耕改土、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水旱轮作等措施,培肥耕地基础地力,治理酸性土壤,促进土壤养分平衡,改良渍涝潜育型耕地。支持建成后持续开展土壤改良,稳固提升耕地等级。

4.合理规划建设田间灌排设施,支持建设规模化集约化高效节水灌溉项目,从取水到田间灌溉整体设计,大力推行管道输水灌溉、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引进数字化和智能化灌溉设施,推行水稻控制灌溉技术,提高灌溉用水效率。有条件的地区,因地制宜建设小型泵站和蓄水设施,提高雨水和地表水集蓄利用能力。

5.合理规划建设田间道路设施,修筑机耕路、生产路,配套机械下田坡道等附属设施。机耕路路面宜采用混凝土、沥青、碎石等材质,生产路路面宜采用碎石、素土等材质,暴雨冲刷和台风频繁地区机耕路和生产路宜采用硬化措施。大型机械化作业区适当增加路面宽度。倡导硬化道路采用轮迹路。

6.台风威胁严重区,合理规划修建农田防护林工程,选择适宜的乡土树种,沿田边、沟渠或道路布设。水土流失易发区,合理规划建设岸坡防护、沟道治理、坡面防护等工程,保护农田生态环境。

7.合理规划建设变配电设施,保障高标准农田设施设备电力需求。支持开展数字农业配套弱电设施建设。

(三)粤北生态区

区域内已建高标准农田面积721.7万亩,占区域内耕地面积比重达到53.8%,已建高标准农田面积全省第二,但占耕地面积之比全省最低,未来高标准农田应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并重。针对耕地分布相对零散、碎片化严重,灌溉困难,宜机化水平低,以及耕层养分含量低、水土流失等主要制约因素,以提升粮食产能、耕地质量、生态保护能力等为主攻方向,立足生态环境质量全省最佳等优势,高站位推动本区域高标准农田建设,集成推广高标准农田建设生态保护措施,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融入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生态保护。重点围绕稻谷、玉米、薯类、大豆和油料建设高标准农田,亩均粮食产能达到900公斤,耕地质量等级宜达到4.2等以上,打造环境友好、品质优良的粤北粮仓。

1.建设保护改善生态环境的高标准农田,突出生态保护、宜机作业、污染防控,着力加强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持措施,重点提升完善满足丘陵山地区宜机化作业的农田基础设施,积极开展宜机化改造等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实现稳产保供和生态保护双赢。

2.立足保护绿水青山,与沟道治理、坡面防护等生态保护工程相结合,科学开展田块整治,优化农田结构和布局,减少水土流失。5度-25度的坡耕地推行宜机化梯田整治,实现小并大、短并长、弯变直,对尖角、弯月形等异形地块进行开挖回填、截弯取直等整理,小田变成大田、缓坡变成梯台、地块互联互通,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在易造成冲刷的土石山区,就地取材修筑石坎。土层较薄地区实施客土回填,增加耕作层厚度。

3.因地制宜推广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等措施,提升土壤有机质含量。推行测土配方施肥,促进土壤养分均衡。合理施用土壤调理剂,改良酸化土壤。砂土入泥,粘土入砂,改良土壤质地。采用水旱轮作、完善田间排灌设施等措施促进土壤脱水增温、农田降渍排毒。支持建成后持续开展土壤改良。

4.因地制宜修建小型泵站、蓄水设施等,加强雨水集蓄利用,提高供水保障能力。盆地、河谷、平坝地区改造提升田间灌排设施,开展沟渠清淤整治,增强田间灌排抗旱排涝能力。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发展管灌、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5.因地制宜开展田间机耕路、生产路建设和改造,机耕路路面、生产路路面可酌情采用混凝土、沥青、碎石、泥结石或素土等材质,暴雨冲刷严重地区应采用硬化措施。提倡硬化道路采用轮迹路。配套建设农机下田坡道、桥涵、错车点和末端掉头点等附属设施,提升完善农田路网宜机化水平。

6.因地制宜加强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新建、修复农田防护林,建设、完善护坡、截水沟、排洪沟等坡面防护工程,以及谷坊、沟头防护等沟道治理工程,有效控制农田水土流失。

7.因地制宜建设变配电设施,确保农田灌溉排水和信息化等设施用电需求。支持建设数字农业基础设施等弱电设施建设,推动农田生产管理数字化。

三、示范工程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持续推进,更要创新推进。各地要统筹高标准农田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项目,加强组织管理和规划引领,创新实施路径和发展模式,提高建设标准和资金投入,强化技术支撑和考核监督,着力打造一批整区域推进、宜机化改造、数字农田、绿色农田、土壤改良、高效节水灌溉和都市美丽田园等示范工程,总结提炼一批“可推广、可复制、能落地、接地气”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典型样板,引领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高质量发展。

各市县可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示范工程类型,有建设任务的县级行政区在规划期内至少应打造1个或以上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各类示范工程可叠加建设,以倡导绿色生态理念,突出提升粮食产能、耕地地力为目标,积极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

(一)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示范

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以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为重点,在潜力大、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碎片化改造力度大成效好、流转率高、托管服务好的地区,有效衔接农业农村、国土空间、水利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以乡镇、区县、流域和灌区等为单位整区域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规划期内的建设示范,基本实现项目区域内划定的可建设的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项目区耕地质量等级和粮食产能稳步提升。

聚焦示范目标,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 30600)要求,实施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等措施,全面完善农田设施配套状况,加快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丰富拓展建设内涵,着力在倡导绿色生态理念、提高建管标准、提升基础地力、探索创新项目(宜机化改造、数字农田、土壤改良、节水灌溉、美丽田园)实施模式、创新管理机制等方面下功夫,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开展建设示范。

(二)宜机化改造示范

1.平原区格田宜机化改造

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农田宜机化改造相结合,加快提升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优先选择农民群众积极性较高、土地流转率较高的地区,合理改善农业机械通行条件,有效提高农业机械道路和下田作业通达率。按照农田作业机械化要求,进一步优化田块布局,推动田块小并大、短并长、弯变直;对尖角、弯月形等影响农业机械作业的异形地块,进行开挖回填、截弯取直等整理,消除作业死角;清除田块耕作层内影响农业机械作业的石块及其他障碍物;合理建设机耕路和生产路,完善下田坡道、桥涵、错车点、末端掉头点和安全标识等附属设施,实现道路和田块之间、田块与田块之间衔接顺畅互联互通。因地制宜配套土壤改良、灌溉排水、农田防护、农田输配电等农田基础设施建设。

2.丘陵区梯田宜机化改造

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坡耕地治理工作相结合,引领丘陵山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高质量发展。选择坡耕地面积较大、水土流失较为严重的地区。以小流域为单元,按照方便机械化作业要求,合理规分和适度归并田块,消除农机作业死角,坡耕地改造为宜机化梯田;优化地块布局,实现以条带状分布为主,延长机械作业线路;通过开挖回填土壤等工作措施,修建田块进出坡道、完善田间道路;合理布局沟渠,沟渠的修建应兼顾农业机械通行需要,深开围沟、背沟;因地制宜配套小型水源工程,加强雨水和地表水收集利用;通过秸秆还田、绿肥种植、粪肥施用等生态培肥方式,结合深耕深翻等农业机械化措施,培肥熟化土壤,提升地力;加强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建设,完善农田防护林体系,合理修筑岸坡防护、沟道治理、坡面防护等设施,提高水土保持和防洪能力;配套建设变配电设施,为泵站、机井以及信息化设备等提供电力保障。

(三)数字农田示范

利用数字技术,推动农田建设、生产、管护相融合,提高全要素生产效率。优先选择数字农业基础条件较好、规模化、土地流转率高的地区,立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好、耕种好、管护好,重点推进物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卫星定位等信息技术在农田建设管理的应用,配套耕地质量综合监测点,形成农田大数据集成,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的农田建设和管理测控体系。探索建立精准种植、水肥药精准施用、农机智能作业与调度监控等决策系统,实行农田灌溉排水等田间智能作业,对工程建后管护和农田利用状况进行持续监测,提升生产精准化、智慧化水平。

在高标准农田建设全流程管理基础上,集成国土、农业、水利、气象等专题数据,全面监测农田基本情况,辅助农田建设管理决策。利用移动巡查,结合遥感监测,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以及撂荒、粮食种植情况监管,支撑提高建设质量和建后利用管护。

(四)绿色农田示范

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与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农业产业体系相结合,强化科技集成创新,搭建先行先试平台,实现耕地生态得到恢复,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农田生态系统更加稳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品牌农产品占比提升,农业生态服务功能明显提高。

因地制宜,融合绿色生态理念,尊重自然生态环境,优化农田结构和布局;开展种植绿肥、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冬耕翻土晒田、保护性耕作、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水旱轮作等土壤改良与地力提升工程措施;合理建设田间灌排工程和田间道路,选取绿色生态材料,因地制宜建设生态沟渠、生态塘堰、生态道路等绿色路渠工程;开展农田生态保护修复,发挥农田涵养水源、调节气候、保持水土的生态功能,适当兼顾生态景观、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体综合整治等功能,提升农田生态保护能力和耕地自然景观水平;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综合”的植保方针,开展病虫害生态防治,集成推广绿色高质高效技术,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有效供给,打造集耕地质量保护提升、生态涵养和田园生态景观改善为一体的高标准农田。

(五)土壤改良示范

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行动相结合,建成后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等级持续提升。根据耕地质量监测结果,找准土壤主要障碍因素,优先选择土壤酸化、盐渍化等危害严重的区域,突出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强化技术集成创新,工程措施、农艺措施、生物措施相结合,统筹土、肥、水及栽培等要素,兼顾种植制度、灌溉制度和施肥制度等综合治理,提升耕地质量,遏制耕地退化,实现粮食高产稳产和农业绿色发展。

开展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绿肥种植、翻压还田等耕地质量提升措施,提高土壤肥力。对于土壤酸化突出区域,因地制宜采取调酸控酸技术模式,通过分类管控、预防和治理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改良。实施测土配方施肥,保持土壤各种养分含量间的相对平衡。同时优化种植结构,合理轮作,改善土壤理化性状,优化耕地土壤环境,提升耕地地力。

(六)高效节水灌溉示范

支持高效节水灌溉科技研究与推广,大力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科学确定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发展目标。优先选择具有灌溉条件的旱作农业区,以提灌和井灌为主要灌溉方式、现代化水平和土地流转率较高的水稻区,按照集中连片、规模化发展要求,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益,积极引进和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

合理开展土地平整,挖高填低;修筑蓄水池、集雨水池、泵站、塘坝、小型水源设施等水源工程;因地制宜推行管道输水灌溉、喷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引进数字化和智能化灌溉设施,推行水稻控制灌溉技术,建设必要的灌溉计量设施,切实发挥项目建设成效,有效控制输水量,提高灌溉用水效率,节约集约用地。

(七)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

以持续提升高标准农田建成后的稳产保供能力为目标,针对不同建设分区,依据《耕地质量等级》(GB/T 33469)等标准规范,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分区分类建设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示范区,科学布设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合理配套监测设施设备,开展长期定位监测。跟踪监测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变化情况,及时发现耕地生产障碍因素与设施损毁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肥改良、治理修复、设施维护。对农田生产条件、土壤主要理化性状、农业投入品、作物产量、农田设施维护等情况开展监测,同时开展测土配方施肥、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和酸化改良治理措施对耕地质量影响效果监测,为科学评估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效提供基础支撑,为有针对性提高高标准农田质量与产能水平提供依据。

(八)都市美丽田园示范

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与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相结合,统筹相关项目和资金,打造集休闲观光、循环农业、智慧农业于一体的可持续发展都市美丽田园综合体,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助力乡村产业振兴。

优先选取乡村振兴示范带、现代农业产业园、城市周边等土地流转率高集中连片区域,尊重区域自然地理格局和乡村禀赋特色,合理规划田块布局,开展土地平整工程,推动田块小并大、短并长、弯变直,融入景观美学等设计概念,合理布设田间道路和灌排工程,完善农田景观等基础设施;探索特色产业文化,丰富美丽田园文化内涵;开展农田林网建设和景观改造,与周边乡村景观、休闲产业发展相融合,突出农田美丽景观特色。



第六章 建设监管和建后管护

一、强化质量监管

(一)规范质量管理。适应农业高质量发展要求,贯彻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合理规划建设布局,科学设计建设内容,统一组织项目实施。全面推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实现项目精细化管理,严格执行相关建设标准和规范,落实工程质量管理责任,确保建设质量。

(二)加强项目监督。各地应采用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质量监督,并利用网络平台、项目公示标牌等信息渠道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监督结果作为项目绩效评价、项目验收和年度工作激励考核等的重要内容,实行奖优罚劣。

(三)评价耕地质量。依托布设的高标准农田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跟踪监测土壤理化性状、区域性特征等指标。按照《耕地质量等级》(GB/T 33469)国家标准,在建设前后分别开展耕地质量等级变更调查,评价高标准农田粮食产能水平,逐步实现“建设一片、调查一片、评价一片”。

二、规范竣工验收

(一)严格验收程序。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竣工验收相关文件规定,确保建成高标准农田的数量和质量。市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在项目竣工后半年内组织完成竣工验收工作。项目竣工并具备验收条件后,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初步验收,出具初验意见,编制初验报告,对经初步验收合格的项目及时提出项目竣工验收申请。市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在收到项目竣工验收申请后,应及时组织开展验收工作,在验收合格后向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核发农业农村部统一格式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书》。

(二)做好建档立册。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应对项目建档立册,按照有关规定对项目档案进行整理、组卷、归档。

(三)推行信息公开。项目应在项目区醒目位置设立竣工公示牌,公开项目名称、项目批准单位、主管单位、实施单位、总投资及构成、项目区面积、涉及村、建设时间以及管护主体等信息;同时,应在单项工程醒目位置设置单项工程标识牌,公开项目名称、年度标识、单项工程名称、编号等信息。 

三、加强建后管护

(一)落实管护主体。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建后管护相关文件要求,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明确工程管护主体,压实管护责任。高标准农田项目竣工验收后,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在规定时间内落实建后管护主体,并办理工程管护手续。未流转的高标准农田,项目所在乡(镇)人民政府为管护主体,可委托项目所在村委会实施具体管护。同时,各地可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委托代管、第三方购买服务等管护新模式。

(二)健全管护机制。按照权责明晰、运行有效的原则,建立健全日常管护和专项维护相结合的管护机制,制定管护制度,明确管护标准,落实好田间道路、灌溉排水、农田防护、输配电等内外衔接工程的管护责任,确保管护到位。调动村级组织、受益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专业管护机构、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参与管护的积极性,鼓励探索实行“田长制”、“ 田保姆”、项目建管护一体化等管护新机制。

(三)落实管护资金。各地要建立农田建设项目管护经费合理保障机制,制定管护经费标准,对管护资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对灌溉渠系、喷灌、微灌设施、机耕路、生产桥(涵)、农田林网等公益性强的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给予运行管护经费补助。完善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高标准农田管护的政策措施,保障管护主体合理收益。积极探索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金融保险创新试点。

四、严格保护利用

(一)强化用途管控。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对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遏制“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高标准农田,经依法批准占用高标准农田的,必须按照“建设面积不减少、建设标准有提高”的原则完成补建。

(二)加强农田保护。实行用地养地相结合,推行合理耕作制度,加强后续地力培肥,持续提升耕地质量,实现高标准农田数量增长与质量提升双轮驱动。对水毁等自然损毁的高标准农田,要及时进行修复或补充。严禁将不达标污水排入农田,严禁将生活垃圾、工矿废弃物等倾倒、排放、存放到农田。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开展必要的灌溉及排水设施、田间道路、农田防护林等配套建设涉及少量占用或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布局的,要在项目区内予以补足;难以补足的,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在县域范围内同步落实补划任务。

(三)坚持良田粮用。健全粮食生产利益补偿机制,完善粮食生产奖补政策和农民种粮激励政策,保障农民种粮合理收益,调动市县政府重农抓粮积极性和农民种粮积极性,压实粮食稳产保供责任,确保农田必须是良田,新建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引导高标准农田集中用于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生产,引导作物一年两熟以上的粮食生产功能区至少生产一季粮食,种植非粮作物的要在一季后能够恢复粮食生产。

五、统一上图入库

(一)完善信息平台。开展“广东省农田建设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结合物联网、卫星遥感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构建天空地一体的数字信息系统,为高标准农田谋划储备项目提供数据信息服务,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和利用实行全过程实时在线监测监管,全面提升我省高标准农田的项目储备、建设管理、建后管护、生产利用等全过程信息化管理水平,融入数字政府平台,全面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一网统管、一网通办”,实现政府决策更加科学精准。健全网上举报平台,更好地服务群众监督。

(二)规范信息录入。利用“广东省农田建设管理信息系统”,规范做好已建、储备、拟建、在建等高标准农田项目上图入库和信息统计工作,县级认真做好信息填报,对项目建设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市级作为监督责任单位,加强审核严格把关。完善全省农田建设“一张图、一套数、一平台”。

(三)加强信息共享。完善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农田建设、保护、利用信息的互通共享。加强数据挖掘分析,为农田建设管理和保护利用提供决策支撑。



第七章 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高标准农田建成后,夯实了农田基础设施,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提升了耕地质量,增强了粮食产能,减少了受灾损失,亩均粮食增产10%-20%,加上节水、节能、节肥、节药、节劳等其他效益,亩均每年增收节支约500元,经济效益十分明显。同时,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农业观光和乡村旅游相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与粮食产业“产购储加销”一体化发展相结合,既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又提高粮食产量,拓展农民增收渠道,经济效益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社会效益

一是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高标准农田建成后,能够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增强粮食生产能力和防灾抗灾减灾能力,形成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的粮田。预计我省到2030年建成2720万亩高标准农田,能够稳定保障1220万吨以上粮食产能,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广东贡献。二是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高标准农田建成后,能够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提升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竞争力,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三是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高标准农田建成后,有效促进农业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生产经营,加快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推动农业经营方式、生产方式、资源利用方式的转型升级,加快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三、生态效益

一是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高标准农田建成后,能够增加耕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率;减少农田灌溉渗漏和蒸发损失,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可提高10%以上,有效提高耕地和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缓解农业发展的水土资源约束,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二是推动农业绿色低碳发展。高标准农田建成后,亩均节药、节肥率均在10%以上,可有效提高农药化肥利用效率,推动农业生产投入品减量,减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土壤酸化、潜育化和盐渍化,遏制水土流失,提高耕地质量等级,保持耕地土壤健康,促进农业绿色低碳发展。三是提升农田生态功能。高标准农田建成后,可实现农田整齐美观、增强农田水土保持能力、改善小气候、防洪排涝、增加林木蓄积量、提升农田碳汇能力,有利于构建生态景观优美、人与自然和谐的农村田园景观,为乡村生态宜居提供绿色屏障。



第八章 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完善体制机制。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组织实施、统一验收考核、统一上图入库要求,构建集中统一高效的管理新体制。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建立由省级政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的责任制,抓好规划实施、任务落实、资金保障、监督评价和运营管护等工作。省政府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联席工作会议制度,市县政府相应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协调机制,加强信息和资源互联互通。省农业农村厅全面履行高标准农田建设集中统一管理职责,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水利厅、农垦总局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做好规划指导、资金投入、新增耕地核定、水资源利用和管理、金融支持等工作,协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逐级落实好建设任务和工作责任,各地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期完成。

(二)加强行业管理。严格把控高标准农田建设从业机构资质审查关,提高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相关单位技术力量门槛,杜绝无资质或资质不符合要求的从业机构承接相关业务。各市、县要大力推行信用承诺制度,依法依规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从业机构失信惩戒机制,加强行业自律和动态监管。

(三)强化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和技术服务体系队伍建设,重点配强县乡两级工作力量,与当地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相适应。加大技术业务培训力度,提升从业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加快形成层次清晰、上下衔接的专业化人才队伍,为高质量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提供更加有力支撑。 

二、强化规划引领

(一)建立规划体系。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部署,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分析论证,创新规划编制手段,加快建立自上而下、衔接协调、责权清晰、科学高效的省、市、县三级建设规划体系。市级建设规划要明确区域布局,确定重点项目和资金安排,将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县级。县级建设规划重点将建设任务落实到地块,明确时序安排,形成规划项目布局图和项目库,为项目和投资及时落地做好准备、打好基础。

(二)做好规划衔接。坚持“下位规划服从上位规划、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等位规划相互协调”,市县两级在编制本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时,在建设目标、任务、布局以及重大项目安排上,要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充分做好与水资源利用等相关规划衔接。综合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粮食保障要求等因素,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明确建设的重点区域、限制区域和禁止区域。

(三)开展规划评估。经批准发布实施的各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是安排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农田建设评价等工作的重要依据,是今后一个时期系统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行动指南。规划实施的中期,市县通过自评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对规划目标建设任务、重点工程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分析,客观评价规划实施进展,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剖析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调整工作任务和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规划进行合理的动态调整完善,充分发挥好规划的引领作用。

三、加强资金保障

(一)加强政府投入保障。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和建后管护资金合理保障机制。各地要优化地方支出结构,将农田建设作为重点事项,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标准和成本变化,按规定及时落实各级财政资金,切实保障各项政府投入到位。落实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政策,加大土地出让收入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支持力度。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农业农村的投入,要重点支持符合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条件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高标项目建后管护资金保障,加大对项目管护的投入力度,确保建管并重。

(二)拓展多元筹资渠道。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增加的耕地作为补充耕地指标在省域内调剂,所得收益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发挥政府投入引导和撬动作用,完善银企担合作机制,采取投资补助、以奖代补、财政贴息等多种方式,有序引导金融、社会资本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建后管护。积极鼓励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筹资投劳,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运营管理。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探索利用国外贷款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

(三)统筹整合资金。健全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机制,按照任务和资金相匹配的原则,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为平台,打破行业界限、部门分割,统筹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与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等项目建设,提升资金综合效益。制定整合资金使用方案,统筹不同渠道相关资金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护,有序投入各类相关资金,推进集中连片建设,集中力量办大事,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护投入,高质量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四、加大科技支撑

(一)加强科技创新。针对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保护全过程中的“卡脖子”问题,加强科技研发前瞻布局,集成跨学科、跨领域优势力量,加大对农田建设中防洪排涝、土壤酸化、耕地质量提升、数字农田、绿色生态农田、良田良机良艺融合等专题的科学试验和技术攻关,加快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二)强化示范推广。在相对集中连片的粮食生产功能区,选择空间规划、产业发展和土地流转相对稳定,有一定流转规模的区域,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整区域示范。着力开展绿色农田、数字农田、宜机化改造、酸化土壤改良等示范工程建设,引领高标准农田建设更高层次、更有效率、更可持续。大力引进和推广高标准农田建设先进实用工程与装备技术,加强农田建设与农机农艺技术的集成与应用,形成良田良制、良种良法、良机良艺相融合与集成应用的格局。

(三)开展交流培训。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交流机制,定期召开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交流会,总结交流经验,开展现场观摩,学习借鉴各地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先进技术。积极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业务培训,学习跟踪国内外高标准农田建设新技术、新模式、新材料、新装备,不断提升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和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五、严格监督考核

(一)强化激励考核。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定期调度、分析研判、通报约谈、奖优罚劣”任务落实机制,加强项目日常监管和跟踪指导,对完成任务好的予以倾斜支持,对未完成任务的进行约谈处罚,提升质量管理,确保建设成效。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设立奖项,对可复制可推广典型案例和有突出贡献个人、集体进行表扬。

(二)动员群众参与。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群众监督参与机制、投诉举报机制,畅通投诉渠道,鼓励实名举报,引导理性、准确举报,规范处理程序,维护举报人权益,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积极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社会组织等各方面广泛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形成共同监督、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注重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激发农民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生产经营者参与高标准农田项目规划、建设和管护等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做好风险防控。树立良好作风,强化廉政建设,严肃工作纪律,推进项目建设公开透明、廉洁高效,切实防范农田建设项目管理风险。加强对建设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评价,强化结果应用。加强工作指导,发挥纪检、监察、审计作用,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格跟踪问责,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强化底线思维,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把安全发展贯彻到农田建设发展的各领域和全过程。



发布时间:2022-06-28 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