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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关于印发2026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

为加强和规范优质中小企业培育管理,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支撑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根据有关决策部署,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本区内中小企业开展申报,做好申报企业的初步审查,初审核实后提出推荐意见。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责任、严格把关,通过组织实地抽查、财务报表对照等方式,加大对企业数据真实性、技术创新性的审核力度,确保申请书填报数据与佐证材料一致,提升推荐质量,同时要加大服务力度,为申请企业提供免费咨询辅导。

二、认真自主准备材料

本次申报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线上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填报(http://zjtx.miit.gov.cn),时间为2026年9月11日至10月16日。线下应在平台填报完成后导出打印,纸质连同电子版材料报送至所在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纸质报送份数和报送时间以所在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求为准。线下与线上数据应保持一致。企业应对照本通知要求,自主、如实申报,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格,数据应真实、准确、完整、一致,并提供佐证材料。

三、防范不良中介影响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开展培训及企业申报辅导业务,企业无需通过任何中介机构辅助申请,只需如实填报并提供相关资料即可。请企业谨防不良中介机构散播虚假信息,非法牟利。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加强宣传培训,指导企业做好申报工作,不得以任何名义直接或变相向申报企业收取费用,应联合相关部门严格防范不良中介机构影响。

四、严格推荐时间节点

2026年10月23日前,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管理端,对企业申报信息和上传的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和推荐,并将企业申报书纸质版(2份)、电子版材料(刻盘1份)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逾期不再受理。

2026年10月28日前,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与区财政局联合行文,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推荐文件及推荐汇总表纸质版(2份)、电子版材料(刻盘1份)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其他

按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不再制作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牌匾。

附件:2026年度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指南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

         2026年9月9日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服务发展处  祖晓岑; 

联系电话:23121777;83602785)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附件-2026年度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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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9-14 0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