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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关于开展2026年省级储备制造业 中试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工信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梅河口市工信局,各 高新区管委会工信主管部门,厅内相关处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制造业中试平台 体系化布局和高水平建设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5〕456号)和 《吉林省制造业中试平台储备库培育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 现就开展我省2026年省级储备制造业中试平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制造业中试平台 体系化布局和高水平建设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5〕456号,可 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https://www.miit.gov.cn查阅)中的“制 造业中试平台重点方向建设要点”开展平台储备建设,重点突出我 省特色优势产业领域。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主体。牵头单位应为省内依法生产经营的制造业企 业或为制造业提供中试公共服务的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

2. 平台定位。具备公共服务属性和功能,实现资源对中小企 业、初创团队等主体开放共享。

3. 场地设备。具备承担本领域中试服务必需的专用设备、 中试线或中试场地及配套设施,有必需的安全生产、环保设施 设备。现有试验设备、测量仪器、关键软件等中试设备原值原 则上不少于500万元。

4. 专业人员。拥有专职的中试技术团队和运营管理团队, 其中专职从事中试技术研发、工艺工程化的工程技术人才不少 于5人。

5. 运行机制。建立规范的中试服务流程、质量管理、安全 生产、知识产权保护、保密等内部管理制度。

6. 其他条件。自申报截止日期起前两年,未发生安全、环保、 税务、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严重违规违法及失信行为。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各市(州)工信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梅河口市 工信局,各高新区管委会工信主管部门应结合本地制造业中试资 源,积极发动有关单位申报,指导各申报单位编制《吉林省储备 制造业中试平台申报书》(见附件1)。

(二)申报单位按自愿原则申报省级储备制造业中试平台, 为衔接工业和信息化部“储备中试平台—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 培育中试平台—国家级制造业中试平台”梯度培育体系,申报单 位应同时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中试数字化管理服务平台 (http://zhongshi.ceprei.com),按要求申报储备中试平台,并 上传相关申报材料。

(三)各市(州)工信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梅河口市 工信局,各高新区管委会工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应对申报材 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必要时应对平台建设情况开展现场核查, 出具推荐意见。请于2026年9月28日前将推荐文件(含推荐汇 总表,格式见附件2)、中试平台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 电子版各1份)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处。

(四)前期已纳入工信部储备中试平台名单的平台,请继续按 照《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制造业中试平台体系化 布局和高水平建设的通知》(吉工信办函〔2025〕63号)要求加强管 理,不断激活、补齐一批储备制造业中试平台,并定期报送有关调 整情况。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刘 0431-87079816 杨昌宇 0431-87079812 电子邮箱:jsjbc777@126.com

附件:

1. 吉林省储备制造业中试平台申报书

2. 吉林省储备制造业中试平台推荐汇总表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 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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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9-08 1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