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主页 > 地方资金项目 >

河北:关于组织2026年国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资格审定和资金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工信科技数据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26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政策的通知》(工信厅联合重装〔2026〕285号),现就做好2026年国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资格审定和资金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4版)》全部领域(工信部官网装备工业二司查询)。

  二、申报要求

  各局要高度重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组织属地符合条件的省企(央企由央企集团组织申报),严格按照要求组织编制申报材料。7月9日,各局与企业一起带WORD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1份)到省厅集中进行审核和完善;7月14日前,各局将推荐意见与企业申报材料(材料采用A4纸双面印制,按目录顺序装订,封面加盖公章及骑缝章,纸质材料1份,PDF格式扫描电子版1份,U盘)邮寄或送至省工信厅。各局如无企业申报也要书面正式反馈。

  三、联系人及电话

  装备工业处 姜秀良, 0311-87902541

  邮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402号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26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政策的通知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7月3日

 

免责条款 :

本网站的文章如为转载,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作品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为学习、交流所用,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仅供参考,并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我们已经尽可能的对作者和来源进行注明,若因故疏忽,造成遗注,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根据著作权人的要求,立即更正或者删除有关内容。本网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发布时间:2026-07-06 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