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关于开展优质中小企业常态化入库培育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工信科技数据局: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6〕2号),进一步健全优质中小企业主动发现机制,省厅将常态化开展瞪羚企业基础库、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后备库入库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一)瞪羚企业基础库入库条件
基础条件(应同时满足)
1.有效期内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或河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
2.所属产业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或未来产业。
3.截至申报入库培育年度成立时间大于3年,不超过8年的非上市企业。
4.从业人数达50人以上,近三年营业收入均超过1000万元。
专项条件(应同时满足)
1.成长性指标。满足以下两项条件之一即可。
(1)近三年年均营业收入或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5%。
(2)近3年内企业获得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协会登记备案的股权投资机构(不含母公司、实际控制人或本公司持股平台的机构)投资两轮以上,且总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或等值外币)。
2.创新性指标。企业近3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4%。
(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入库条件
1.有效期内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或河北省创新型中小企业。
2.同时满足以下标准:
(1)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达1000万元以上,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75%,上年末资产负债率不超过80%。
(2)近两年研发费用均不低于100万元,且每年占营业收入比重均不低于3%。
(3)拥有1项以上与主导产品相关的Ι类知识产权或处于申请阶段的Ⅰ类知识产权不少于3项。企业近三年获得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排名前三)或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不考核本项指标。
(三)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后备库入库条件
1.有效期内的河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2.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达5000万元以上,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80%;近两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为正增长;上年末资产负债率不超过80%。
3.近两年研发费用合计不低于1000万元,且每年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均不低于3%。
4.拥有4项及以上与主导产品相关的Ⅰ类知识产权,或拥有3项与主导产品相关的Ⅰ类知识产权,且处于申请阶段的Ⅰ类知识产权不少于3项。对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排名前三)的企业,不考核本项指标。
5.主导产品在国内或国际细分市场中有一定话语权。
6.主导产品属于“工业六基”,或属于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布局建设未来产业,位于产业链关键环节,对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发挥重要作用。
二、入库程序
(一)入库申报方式。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网上填报的方式提交入库申请。企业登录河北工业企业服务平台(http://gxt.hebei.gov.cn/main),选择入库类型,如实填写入库登记表,企业要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入库申请全程线上办理,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填报系统常年开放,企业可随时填报。
(二)市级审核推荐。各市工信局、雄安新区工信科技数据局负责对本地申请入库企业的行业范围、经营发展和创新能力等方面的核心指标进行网上审核,择优向省厅推荐。
(三)省级筛选确定。省厅原则上按季度对各市推荐的入库企业进行筛选,分类确定入库培育企业范围,相关审核结果线上反馈给各市和企业。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工信局、雄安新区工信科技数据局高度重视,加强对入库条件的宣传解读,充分挖掘产业链供应链、股权投资、知识产权、科技奖项、人才引育等数据,常态化发现潜在优质中小企业,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入库。
(二)请各市工信局、雄安新区工信科技数据局要对入库企业加强培育,针对本地区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类型中小企业的特点和需求,强化政策支持、健全服务体系、不断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三)请各市工信局、雄安新区工信科技数据局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将推荐入库企业分类汇总名单(盖章)报送省厅中小企业处,电子版发邮箱。
联系电话:0311-87802550
邮箱:hbszxqyxh2024@126.com
地址:石家庄市和平西路402号
附件:XX市入库企业分类汇总表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4月29日
免责条款 :
本网站的文章如为转载,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作品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为学习、交流所用,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仅供参考,并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我们已经尽可能的对作者和来源进行注明,若因故疏忽,造成遗注,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根据著作权人的要求,立即更正或者删除有关内容。本网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京公网安备 110115020035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