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关于开展2026年度优秀农业科技特派员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切实推进人才下沉、科技下乡,推动我市农业科技特派员与农业全产业链深度融合,促进先进适用技术在基层一线转化应用。现开展2026年度优秀农业科技特派员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申报单位及申报人
1.第一申报单位须为天津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机构。申报书一般应按法人单位填写,高等学校填写到学院(申报及立项过程中要求单位盖章的,须加盖学校公章),中央驻津科研院所填写到部、室(申报及立项过程中要求单位盖章的,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2.项目申报人应当是申报项目的负责人,且必须是项目申报单位(包括项目第一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单位)的正式人员。截至2026年1月1日,项目申报人应未满58周岁(196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符合延迟退休条件的申报人应未满60周岁(196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同时项目执行期内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二)项目名称及起止时间
项目名称要求以“XXXX的研究应用”等命名,且项目起止时间统一填写为2026年4月-2028年3月。
(三)项目资助资金
项目申请资助资金额度为5万元(定额资助)。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申请财政资金额不超过项目总资金的25%。
(四)申报书
项目申报实行“无纸化”,请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xmgl.kxjs.tj.gov.cn)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书。
(五)限项查重要求
为加强天津市财政科研项目资金配置的合理性,进一步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杜绝项目多头申报和重复立项,市科技局将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查重,具体规则如下:
1.项目内容查重
同一研究团队,在技术研发同一阶段得到过其他各类市级科技计划资助的项目,不再支持。
2.项目负责人查重
项目负责人同期主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截至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5月29日),已承担有2项及以上未结题的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再支持。
3.项目参与人员(非项目负责人)查重
截至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5月29日),项目参与人员参与的市级各类科技计划在研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
(六)不予受理的项目
1.不符合申报指南的项目。
2.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时申请2项及以上本专项项目。
3.承担有超过项目执行期6个月且无正当理由未完成验收的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
4.根据《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部令第19号)、《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办法》(津科规〔2022〕2号)等有关规定,被列入失信行为记录且被采取限制措施的人员或单位,作为项目团队人员或项目申报单位申请的项目。
(七)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1.在“津科帮扶”客户端提供咨询服务成效突出、贡献位居前列的项目申报人(2025年5月11日-2026年4月29日期间统计)。
2.服务辐射天津市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合作地区的项目。
3.研究内容所涉技术成果被收录至《天津市农业科技特派员优秀成果(2025)》的项目(项目申报人须为优秀成果负责人)。
(八)其他重要要求及提示
1.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须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并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申报项目一经立项,成果、技术、效益、工作等考核指标无正当理由不予修改调整。
2.项目申报单位、项目组全体成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及我市科研诚信建设有关要求,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须签署诚信承诺书(签署时间须为2026年),相关模板可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xmgl.kxjs.tj.gov.cn)下载。
3.项目申报单位如果为两家及以上的,合作单位间必须事先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作协议,明确任务分工及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配机制等要素,并将协议原件通过“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xmgl.kxjs.tj.gov.cn)上传。
4.项目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须提供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作为项目申报书的一部分。
5.项目申报单位必须自主申请,不得购买、委托代写项目申报书或是提供虚假材料。市科技局严格按照有关程序立项,不收取任何费用,亦不指定任何社会中介机构和个人提供任何服务。
6.申报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含有涉密信息、敏感信息内容。
7.对于有自筹资金的,须提供出资方出资承诺,明确自筹金额及来源,原则上应以货币资金作为自筹资金来源。
二、申报流程
(一)单位注册
项目申报单位需通过市科技局网站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xmgl.kxjs.tj.gov.cn),按照说明进行单位注册,并上传相关材料,通过局级主管单位审核后,单位职工即可作为申报人进行注册并申报项目。如已成功申报过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可直接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
(二)申报人注册
项目申报人可通过市科技局网站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xmgl.kxjs.tj.gov.cn),按照说明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选择所属单位选项;申报人注册成功后可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填写申报书(已经注册的申报人无需再次注册)。如果在系统中没有找到所属单位,则说明单位尚未注册或尚未通过审核,申报人可联系所属单位尽快进行注册。
(三)在线申报
项目申报人登录系统创建项目申报书后,在计划类别栏和项目类别栏分别选择“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重点领域选择“优秀农业科技特派员”,然后在线填写申报书,上传完整附件材料及项目实施方案,并在线提交至申报单位;申报单位需要使用单位账号进行审核,并在线提交至局级主管单位;局级主管单位需使用部门账号对项目进行审核,并在线提交至市科技局。
(四)申报时间要求
1.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9:00至2026年5月29日17:00,在此时间内,项目需完成“申报书提交”和“单位审查通过”。
2.局级主管单位审查
局级主管单位审查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日17:00,在此时间内,项目需完成“局级主管单位审查通过”。建议各申报人及申报单位及时与局级主管单位做好沟通。
3.市科技局审查
市科技局首轮审查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8日17:00。在此时间内,市科技局将对全部待审项目审查完成,如果项目通过审查,项目状态栏应显示为“市科技局审查通过”。
如果项目被市科技局首轮审查退回,每个申报项目仅有1次修改机会,修改后需再次经申报单位和局级主管单位两级审核并于2026年6月11日17:00前提交至市科技局。
市科技局对退回修改的项目再次审查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2日17:00,该阶段,如市科技局再次审查驳回,则不再审查受理。
对于首轮审查认定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市科技局将直接驳回,不允许修改。
请项目申报人关注项目申报时间及审查状态,与项目申报单位做好沟通,项目申报单位与局级主管单位做好沟通;请项目申报单位与局级主管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审查推荐,注意截止时间,避免出现到期未提交的情况。申报截止时间及提交次数为系统预先设置,无法修改,请予以理解,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
(五)评审及纸质材料报送
对于通过审查的申报项目,市科技局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通过评审、公示等流程后确定立项项目,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任务合同书》。
三、其他
市科技局自指南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29日17:00前(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开通申报咨询电话,详见下表。
申报咨询联系方式
序号 | 咨询内容 | 接受咨询部门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项目指南及申报 | 市科技局低碳科技处 | 杜鹤霄 | 022-58832820 |
2 | 项目资金预算 | 天津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 王少娟 | 022-23374384-8010 |
3 |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 王欣宇 | 022-23106167 | |
4 | 科研诚信咨询 | 天津市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 | 杨金莉 | 022-24436741 |
附件:
1.2026年度天津市优秀农业科技特派员项目申报指南
2.天津市优秀农业科技特派员项目实施方案
3.天津市农业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基本情况表
4.科技特派员工作典型案例
5.2024-2026年科技特派员工作统计表
6.2026年度天津市优秀农业科技特派员推荐表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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