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关于组织2026年上海市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区(科)经委、商务委、新型工业化办公室,有关单位:
为加快构建本市现代化产业体系,促进产业融合发展,支持上海制造品牌高端供给能力提升和生态体系优化,支持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加速融合,加快产业向价值链高端攀升,市经济信息化委制定了《2026年上海市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指南》,现印发你单位。
请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组织本区域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附件:2026年上海市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6年3月13日
附件
2026年上海市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持续深化品牌建设的工作部署,根据《上海市促进工业服务业赋能产业升级行动方案(2024-2027年)》(沪府办发〔2024〕11号)、《关于促进工业服务业赋能产业升级的若干措施》(沪经信生〔2024〕527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项目申报指南,对2026年度有关申报事项说明如下:
一、支持范围
(一)上海制造品牌打造
支持企业围绕品牌战略、设计研发、数字化转型、品牌推广、客户服务、品牌管理和保护等环节,全面提升品牌知名度、美誉度、竞争力、创新力和可持续能力。
1、支持面向时尚消费的品牌建设
聚焦精致食品、化妆美品、服饰尚品等时尚消费品细分行业领域。
(1)品牌战略提升。鼓励企业基于目标客群与市场趋势,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品牌定位诊断、提炼品牌核心价值、优化视觉识别系统设计等,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支持企业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地方特色元素等融入品牌建设,如精致食品关注“地域文化+品质溯源”,化妆美品突出“成分安全+科技研发”,服饰尚品强化“原创设计+可持续时尚”,智能用品聚焦“人机交互+场景适配”,结合消费体验提升品牌市场辨识度与消费者忠诚度。
(2)数字化营销与渠道创新。支持企业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社交电商等手段,开展消费者行为分析,通过用户画像精准定位需求,实现内容创意的智能化生成与营销效果的实时评估,优化线上线下渠道融合,提升全链数字化水平。鼓励发展社群营销、直播电商等新渠道,提升营销资源投放效率与销售转化能力。
(3)产品与服务创新升级。支持企业发展基于模块化、可配置的产品,实现小批量、多品种的个性化定制服务。在材质选择、工艺创新、外观美学等方面,鼓励企业持续优化产品设计。强化售前咨询、售中体验、售后保障等环节的服务质量,提供增值服务与场景解决方案。鼓励从功能满足向“产品+内容+服务”体验增值转型,如提供健康功能型精致食品并与场景适配,探索化妆美品“成分定制+肌肤管理”服务模式,服饰尚品推广“智能量体+个性化设计”定制服务,智能用品开发“硬件+软件+场景”集成服务,提升产品附加值。
2、支持面向工业制造的品牌建设
聚焦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以及新一代电子信息、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先进材料、新能源及绿色低碳等产业。
(1)以技术创新引领品牌高端化。鼓励将核心自主知识产权、重大技术突破融入品牌价值体系,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及行业标准制定。支持开发具备智能化、绿色化、集成化特征的创新产品与系统解决方案,将技术优势转化为品牌市场竞争力,塑造“技术领先、品质卓越”品牌形象。
(2)强化生态聚合效应。支持企业品牌打造、研发设计、产品生产“三地合一”,一体化布局。鼓励建设行业级品牌展示体验中心,促进产业链上下游向品牌所在地集聚,发挥以品牌为牵引、创新为驱动、制造为支撑的协同联动效应。支持海外重点市场布局,开展专业化、场景化的品牌国际推广。
3、支持在线新经济平台赋能制造
(1)实施品牌赋能专项计划。 支持规划“上海制造品牌”频道或孵化专区,鼓励利用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技术等,提供精准用户画像、市场趋势洞察等一站式数字化运营支持,驱动品牌声量与销售转化同步提升。
(2)提供全链路生态服务。 鼓励在流量扶持、佣金费率、广告资源、活动排期等方面给予“上海制造品牌”专项优惠与优先权益。支持平台联合第三方服务商,为企业提供从店铺代运营、直播带货、数字营销到供应链管理、金融支持的全链路解决方案,构建良性共生的平台赋能生态,加速品牌成长。
(3)共建全球化出海。鼓励跨境电商平台与“上海制造品牌”深度合作,支持共建共享海外仓、优化跨境物流解决方案等。鼓励组织专场出海对接会,助力从“产品出海”到“品牌出海”,推动“上海制造品牌”走向国际市场。
(二)工业服务业发展
1、服务型制造模式创新应用
(1)“产品+服务”提升产品附加值。围绕集成电路、高端装备、汽车、能源等重点制造业领域,综合运用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等数智技术,采用产品服务集成、全生命周期管理、个性化定制等服务模式,通过“硬件+软件+服务”一体化供给,满足客户的复合型多样化功能需求,实现主导产品的价值跃升。
(2)“制造+服务”增强综合竞争力。鼓励有条件的制造企业以主营业务和关键核心技术为支撑,在传统生产制造业务的基础上,通过建设共享制造产线、在线检测资源平台等,对外提供高端制造、检测验证、技术解决方案等延伸服务,拓展企业经营范围、提升企业竞争力和影响力。
(3)服务型制造技术攻关和模式创新。鼓励企业在融合需求感知、集成研发设计、协同交付部署、智能运营监测管理等方面加强服务型制造共性技术攻关,支持企业打造面向重点行业的智能运行维护、高端装备维修解决方案,加强服务型制造典型模式的升级,探索发展服务型制造新模式。
2、产业互联网平台创新发展
支持各类平台企业通过系统能力搭建、人工智能应用全面提升客户服务量级、拓展国内外业务规模。
(1)加强通用工业品电商综合能力建设。支持企业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开发工业标准商品库、物料智能管理等平台功能。支持企业创建自有品牌、构建物流网络,全面提升产品成本优势和质量管控能力。
(2)强化专用工业品电商产业赋能作用。围绕电子、科研试剂、高端装备等领域,支持企业创新交易模式,建设行业级电子商城、库存管理系统、物料管理系统等,开发智能选型工具、国产化搜索引擎、渠道管理等功能。
(3)推动大宗商品交易平台能级提升。面向钢铁、有色等领域,支持企业基于人工智能技术打造市场价格分析、供需匹配、敏捷撮合、仓储加工等解决方案。
(4)提升供应链服务平台协同能力。支持企业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开发物料解析、图纸识别工具,打造工艺智能拆单、智能排产等服务。支持企业建设柔性产能交易平台,开发产品设计、3D建模打样等服务,链接订单与生产产能。
(5)激活新赛道互联网平台发展潜力。围绕人形机器人、半导体、先进材料等领域,支持新赛道互联网平台开展设备租赁、材料交易、定制化设计服务等服务。
(6)引导大型企业物资采购平台市场化建设。围绕电气装备、核电、船舶、集成电路等领域,支持企业建设具备市场化服务能力的电子商城、集采招标、供应链交付等功能。
3、工业服务业重点领域高质量发展
(1)工业物流和供应链管理。支持企业运用AI大模型、物联网等技术和物流、供应链管理系统,打造智能仓储、线路规划、智能配载、采购供应链服务等应用场景。支持企业建设物流和供应链信息共享平台,提供专业化物流解决方案,提升工业物流、供应链管理的全球服务能力。支持产业园区根据产业特色和企业需求,搭建园区物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物流共享设施,完善园区物流服务配套。
(2)检验检测认证。支持面向重点产业领域的检验检测服务能力提升建设。对在重点出口产品领域成功实施一次检测、多国认可的“一测多证”试点给予补贴。对检验检测机构获得国外认可机构认可资质、获得国际权威技术组织认可资质分别给予奖励。
二、申报要求
(一)专项资金支持对象为在本市依法经营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财务制度健全,具有承担项目建设开发的相应能力或符合相关补助或奖励条件。
(二)申报“上海制造品牌”项目还需符合:1、制造品牌企业:在本地经营的优质制造型企业,拥有自主品牌,具备较强的品牌市场竞争力和持续创新力。2、在线新经济平台企业:在本地经营的优质在线新经济平台企业,通过创新的商业模式和技术手段,助力新品牌孵化培育,提升合作品牌市场竞争力,赋能成熟品牌升级转型,推动提升品牌价值,壮大品牌影响力。
(三)“上海制造品牌”包括“三年期项目”和“一年期项目”。需按照“三年期项目”要求申报的企业,以三年为品牌建设周期编制项目方案。对于未立项“三年期项目”的企业,可根据企业申报及评审情况,立项“一年期项目”;在线新经济平台企业申报“一年期项目”。
(四)“工业服务业发展”前补助项目需于2025年1月1日后开始实施,尚在实施中且能在立项后两年内完成。“一测多证”试点的后补贴项目起止时间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检验检测机构获得国外认可机构认可资质、获得国际权威技术组织认可资质的奖励项目,获得认可资质的时间为2024、2025年度(现有资质通过复评审可以填报)。
三、申报方式
(一)申报单位需通过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与服务平台(https://zxzj.sheitc.sh.gov.cn),根据申报要求和平台提示进行项目申报,并按要求上传相关电子文档并加盖电子签章。
(二)网上申报时间
4月10日9:00-5月9日16:00,过时不予受理,以系统显示时间为准。临近截止时间系统拥堵,建议尽早提交。
(三)在线提交的电子材料须为PDF格式,单个文件不超过5M,可提交多个文件。
四、咨询方式
(一)上海制造品牌
项目咨询电话:冯老师 18121388263
郁老师 18221864238
技术咨询电话:60801111-2-1
政策咨询电话:23119358
(二)工业服务业发展
技术咨询电话:60801111-2-1
政策咨询电话:
服务型制造 23112689、23119330
产业互联网平台 23112654
工业物流和供应链管理 23112654、23112658
检验检测认证 23119405
申报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不得虚假申报。我委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事宜,请项目单位自主申报。我委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委或我委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委举报。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 2026年4月10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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