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关于组织开展海南省科技创新券申领工作(2025版)的通知
各市(县)科技管理部门,各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各有关企业:
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科技资源的配置作用,进一步盘活优势科技资源,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调动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的创新积极性,激发企业创新活力,降低企业创新成本,引导形成企业自主创新的良好氛围,根据《海南省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琼科规〔2025〕4号),我厅已同意一批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入库,现面向有自主研发活动的企业开展海南省科技创新券申领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方式
海南省科技创新券申领实行常态化申领。满足条件的企业可通过“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在线申领创新券,于每年12月底前完成创新券申领,原则上省科技厅将在每年1月进行创新券发放评审工作。
二、申领对象和条件企业在开展同主营业务具有密切相关性的科技创新活动时,围绕其科技服务需求,同创新券服务机构已签订服务合同,该服务合同的生效日期须在1年之内且合同处于有效期。单个科技服务项目仅能提交一次创新券申领。
三、支持范围
创新券主要用于支持抵用企业购买包括技术研发、技术转移、科技咨询、检验检测、资源共享等5类涉及科技活动类的服务费用。
四、支持额度
每家企业每年累计申领使用创新券总额度不超过200万元,创新券发放额度按服务金额的50%拟定。
五、申领材料
(一)进入“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网页在线填报
《海南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科技创新券申请书》。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科研诚信承诺书》(彩色PDF版)扫描件。
(三)企业上传科技服务合同。
(四)企业营业执照、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企业上年度汇算清缴后的财务报表等彩色PDF版扫描件。
六、申领流程
(一)申请
申领企业进入“海易办-海南政务服务网”,搜索“海南省科技创新券申领”,点击在线办理,登录后跳转进入“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申领,并按要求上传所需材料。
1.注册账号。首次申报的单位,需在进入“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后,点击“注册”,按照提示完成注册流程。每个单位只能注册一个“单位管理员”账号,已在本系统注册的单位可直接使用原账号登录,无需重新注册。
2.在线填写。申报单位管理员登录系统→更多→创新券→创新券申领→服务需求→新增→申请(企业根据自身服务需求,在所列的由服务机构发布的服务项目下查找所需项目,对应选择并填报),在线填写《海南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科技创新券申请书》,并在附件栏上传相关材料,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
(二)受理
市县科技管理部门受理辖区内企业创新券申领材料,受理时应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不合格的,应向申领企业作出说明,一次性告知申领材料的补充事项。申领企业可在完善材料后重新申领。
(三)初审
市县科技管理部门受理后进行初审,初审重点包括申领资料的完整性、合规性和真实性, 可根据需要进行实地核查,形成初审意见后推荐报省科技厅(同步在系统上出具初审意见)。
(四)专家评审
省科技厅根据企业申领创新券的推荐情况,组织包括技术、财务等领域的专家,对申领材料进行评审,并出具专家评审意见。
(五)审核
省科技厅根据市县科技管理部门初审意见、专家评审意见等,按相关程序进行审核,提出创新券拟发放名单和支持额度计划,并按相关程序发布创新券资助项目的立项生效通知。
七、有关要求
(一)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企业上年度汇算清缴后的财务报表应能体现《海南省科技创新券申领表》中的有关数据。
(二)各市县科技管理部门应积极组织本辖区内企业申领创新券,并对申领材料进行认真初审。
八、咨询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0898-65333525。
系统技术问题咨询电话:400-161-6289。
附件:
1.海南省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申请表
2.海南省科技创新券科技服务产品拟发布清单
3.海南省创新券服务内容清单
4.海南省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申请材料清单
5.海南省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12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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