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主页 > 政策法规 >

海南:关于印发《海南省高新技术企业研发经费增量奖励细则》的通知

各市、县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省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增量奖励管理,落实《海南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措施》(琼府办〔2021〕65号)相关要求,省科技厅制定了《海南省高新技术企业研发经费增量奖励细则》。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11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高新技术企业研发经费增量奖励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增量奖励管理,根据《海南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措施》(琼府办〔2021〕65号)等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资金是指省级财政安排的省科技管理部门预算用于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企业)研发经费增量奖励的资金。

第三条 省科技厅负责资金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专项资金申报、审核、汇总,编制资金资助计划;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以及后期管理等工作。各市县科技管理部门负责资金申请受理、初审、向省科技厅申请、资金拨付、配合省科技厅对资金进行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四条 高新技术企业(含培育库企业)研发经费增量奖励标准,按照《海南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措施》(琼府办〔2021〕65号)执行。对纳入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具体按照《海南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管理办法》(琼科规〔2025〕1号)执行。

第五条 研发经费以企业提交的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或税务鉴证报告为准,按前两个年度差值计算增量,并参考企业提交的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中填报的“可加计扣除研发费”数据。研发经费归集依据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前两个年度研发经费增量计算时,每年度只计算企业自有研发经费部分(即研发经费总额扣除当年财政对该企业研发奖励经费)。企业申报奖补金额低于5万的,不需提交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以企业提交的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中填报的“可加计扣除研发费”数据为准。

第六条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经费增量奖励应同时满足以下申请条件:

(一)申请资金当年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

(二)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按要求填报火炬统计调查及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等。

(三)申请资金的前两年,每一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应符合相关要求,具体如下:

1.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2.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3.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四)申请资金的前两年,每一年度应在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中如实填写研发费用情况。

(五)年度申请资金超过5万元(含)的企业,需对上两个年度研发投入资金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专项审计,审计结果应与纳税申报表中相关数据保持一致。

(六)年度申请资金不超过5万元的企业,应将本公司研发项目台账、研发项目立项文件、研发投入明细账(辅助账)、相关研发设备采购资料(合同、发票、转账记录)、材料采购资料(包括合同、发票、出入库记录等)等研发投入相关资料整理备查。

第七条 资金申请流程。省科技厅发布资金申报通知,申请企业通过海易兑申报,按程序提交相关材料,市县科技管理部门对申请企业材料进行审核后,报省科技厅复核。省科技厅对拟支持企业的资金,通过官方网站、海易兑等媒介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后根据异议情况经行政审议决策后组织公告,并依托海易兑组织发放。

第八条 资金开支范围、监督管理等按《海南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琼财建〔2021〕961号执行。

第九条 整体迁入高新技术企业在落地海南实际运营满一年后,按照第六条规定条件申请研发经费增量奖励。

第十条 出具审计报告、税务鉴证报告等专业报告的中介机构资质需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中对中介机构的条件要求:

1.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三年以上,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2.承担认定工作当年的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占全年职工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月平均在职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

3.相关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第十一条 本细则由省科技厅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细则自2025年12月30日起施行。

免责条款 :

本网站的文章如为转载,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作品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为学习、交流所用,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仅供参考,并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我们已经尽可能的对作者和来源进行注明,若因故疏忽,造成遗注,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根据著作权人的要求,立即更正或者删除有关内容。本网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发布时间:2025-12-05 0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