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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自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生命科学部2025年度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指南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项目管理办法》,为加强生命科学领域学术交流,促进科学知识传播,生命科学部现公开发布2025年度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的通告。

  一、项目定位和资助计划

  (一)项目定位

  本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用于资助与生命科学领域发展相关的学术交流和科学传播等活动。包括以下2种类型:

  1. 学术交流类:在华举办的,由国际学术组织发起的,具有影响力的国际(地区)学术会议,特别是由中国科学家发起并主导的会议。

  2. 科学传播类:面向中/小学生的科学传播和科普活动。

  (二)资助计划

  资助数量10项左右,资助总额约100万元,研究期限填写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申请要求及注意事项

  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项目管理办法》、《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及本指南,并按照相关要求填报申请书。

  (一)申请条件

  本专项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3. 科学传播类项目申请人应为生命科学领域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或相关领域重点实验室(限省部级及以上)正式成员,鼓励中/小学教育一线的教学/管理人员作为主要参与人参加。

  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者工作站内从事研究工作、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申请专项项目。

  (二)限项申请规定

  1. 本专项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2项的范围。

  2. 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

  3. 项目申请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

  (三)提交申请书

  1. 项目申请接收时间为20251130-202512316

  2. 本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申请书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举办会议的证明材料、依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正式批文或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四)申请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应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书;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

  2. 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专项项目”,亚类选择“科技活动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科学部综合科技活动项目”。

  3. “申请代码1”须选择生命科学部(C)下属申请代码;“申请代码2”根据研究领域自主选择相应的申请代码。未按要求选择申请代码1”,将不予受理

  4. 项目名称应采用“XXX类:XXX项目名称”的结构,明确申请的科技活动类型(学术交流类、科学传播类),不写明科技活动类型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5. 申请书撰写和附件要求:

  (1)学术交流类:

  ① 申请书撰写应包括:举办科技活动的背景和意义,组委会组成情况、活动的起止时间、参加范围、规模及潜在影响,重要报告名称及其主讲人介绍,预期成果等;

  ② 申请书附件材料须包括相关学术组织授权举办会议的证明材料或主管部门正式办会的审批文件。

  (2)科学传播类:

  申请书撰写应包括:举办活动的背景和意义,活动的起止时间、参加范围、规模及潜在影响,可行性分析,合作方中/小学介绍,预期成果等,预期成果中必须包括与活动主题相关的调研报告或活动总结。

  6.科技活动项目主要用于资助会议相关的直接支出,如会场租赁、设备租赁、会议材料制作和会务人员补助。申请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

  7.本专项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通过信息系统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8.依托单位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但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以及申请人申报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

  9.依托单位须在截止时间前(202512316时)通过信息系统逐项审核确认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须提交项目申请清单。依托单位未在截止时间前完成审核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10.项目获批准后,依托单位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信息系统中的电子申请书严格保持一致。

  三、咨询联系方式

  1. 填报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可联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信息中心协助解决,联系电话:010-62317474。

  2. 其他问题可咨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生命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电话:010-62329190;电子信箱:bio2@nsf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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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0-31 0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