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工信局、发展改革委,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相关企业: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2025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5〕234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组织申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工信局、发展改革委,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根据《通知》中企业条件,抓紧组织督促本地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企业做好集成电路领域设计、生产、封测、装备、材料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申报工作,确保通知到位,应报尽报。已列入2024年清单的企业也需申请。
二、申请列入清单的企业应于2025年9月25日至9月30日、10月9日至10月12日在信息填报系统(https://ic-tax.ccidthinktank.com/)中提交申请,并生成纸质文件加盖企业公章,连同必要佐证材料(电子版、纸质版)一式4份报送至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根据《通知》中企业条件,对企业申报信息进行初核推荐,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四、企业可于11月30日后,从信息填报系统查询是否列入清单。清单印发后,企业可在当期一并计提前期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列入2025年清单的企业,于2025年1月1日起享受政策;已列入2024年清单但未列入2025年清单的企业,2025年11月30日停止享受政策。地方工信和发改部门会同财政、税务部门对清单内企业加强日常监管。企业对所提供的材料和数据真实性负责,申报企业应签署承诺书,承诺申报如出现失信行为,接受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申报指导联系方式: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 李永春 0351-3046160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9月2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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