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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关于做好工业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专项再贷款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工信部联规〔2024〕5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关于设立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24〕72号)等工作要求,现组织工业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专项再贷款(以下简称专项再贷款)项目储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按照《实施方案》重点任务,支持重点行业先进设备更新、数字化转型、绿色装备推广、本质安全水平提升等行动相关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具体要求可参考《工业重点行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指南》(工信厅规〔2024〕33号)。鼓励报送已获得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确有贷款需求且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申报企业要求

  1.申报企业生产经营正常、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行为。

  2.申报企业不得存在已无实际经营、破产清算中或已破产、已注销等情形。

  3.申报企业不得存在失信、诉讼、担保逾期等情形。

  4.申报企业需积极配合银行开展融资对接工作。

  (二)项目基础条件要求

  1.项目总投资在200万元以上。

  2.项目为已开工在建项目,已完工项目不可申报。

  3.项目应完成立项、用地等审批备案手续,处于规划等早期阶段(包括未可研、未立项、未开工等)或延缓建设阶段的项目不可申报。

  4.项目建设内容中应包含设备更新内容,不包含设备更新内容的“纯土建”类项目不可申报;项目如有合理必要的配套建设工程等情况,需一并在项目建设内容中说明,用于配套建设工程的贷款需求占比不得超过总贷款需求的30%。

  (三)项目技术水平要求

  1.项目应采用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有利于推进先进产能比重持续提升,符合产业政策导向。

  2.项目实施后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

  (四)项目贷款要求

  1.项目确有贷款需求,无贷款需求的项目不可申报。

  2.项目贷款需求未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满足。

  3.项目贷款需求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

  4.项目贷款期限不得低于1年。

  5.项目贷款预计使用时间明确。

  (五)禁止报送的项目

  1.前期已纳入工信部推荐的项目。

  2.由同一企业申报的、项目名称和建设内容相似的项目。

  三、申报方式

  申报方式1:企业自主申报。企业可登录河北工业企业服务平台,填报项目名称、建设内容、预期成效、总投资、贷款需求、贷款用途、意向银行等项目信息和贷款信息,并上传项目备案证等审批手续。

  申报方式2:银行推荐。请各银行登录河北工业企业服务平台,按照项目备案信息和实际贷款情况,填报项目名称、建设内容、预期成效、总投资、贷款需求等信息,并上传项目备案证等审批手续,省厅将组织市县审核,实现惠企政策“免申即享”。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强化政策宣贯,指导有贷款需求的企业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认真开展项目审核,定期登录河北工业企业服务平台,对本地项目进行审核,重点审核项目行业填报是否合理、建设内容是否清晰、预期成效是否明确,对信息填写不准备的项目及时退回并提醒企业修改完善后报送;要及时跟进项目贷款进展,搭建银企对接平台,推动项目获得贷款。

  (二)各银行要认真梳理优质企业和优质项目,及时向工信部门推荐符合条件的项目,共同做好信息填报;要及时登录河北工业企业服务平台查看项目审核进展,完善项目信息;抓紧推进签约放款,及时申报再贷款和财政贴息。我厅已为各银行配置账号,账号密码请与我厅联系。

  (三)企业要认真填写项目所属行业、建设内容、预期成效等信息,项目名称应与银行放款项目名称一致,建设内容要详实,预期成效应在100字-200字之间、突出设备更新效果。涉及产能置换项目需提交产能置换方案公示等信息。企业提交项目信息后,市县和意向银行将对项目进行审核,对填报内容有误的项目进行退回处理,请企业及时查看审核进展,按要求修改完善信息。

  项目申报采用动态入库、分批推荐的方式进行,本批次申报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邮箱:xiangmuchu2025@163.com

  附件:再贷款项目申报平台操作说明(企业端)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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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8-25 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