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老年用品产品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信局(不含厦门)、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优质老年用品“惠老助企”活动的通知》(工信厅联消费函〔2025〕288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及范围
(一)申报主体。在省内依法开展老年用品研发、生产的企事业单位。
(二)产品范围。老年服装服饰、日用辅助产品、养老照护产品、健康管理与促进产品、适老化家居产品、适老环境改善产品等6大领域20个品类。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
2.拥有所申报产品的自主品牌,拥有商标所有权且在有效期内;
3.经营状况稳定,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近3年在信用、质量、安全和环保、行政处罚等方面无不良记录(附中国信用网报告,PDF格式);
4.在中国消费者协会官方投诉渠道投诉量较多的企业不允许申报;
5.无侵犯知识产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政策相关行为。
(二)申报产品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属于分类表(附件1)所列分类;
2.在市场销售1年以上,具备一定的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质量信誉良好,用户满意度高;
3.产品品牌具有较高的市场认知度和美誉度;
4.在设计、材料、技术、功能等方面具有创新性,适老化、便捷性等特征明显,能满足老年人日常生活多样化需求;
5.保证质量可靠和使用安全,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属于国家规定强制性市场准入要求范围的应获得相应准入资格(附相关证明文件,PDF格式);
6.入选2022—2024年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的产品不得重复申报。
三、组织实施
(一) 申报流程:企业需通过所在设区市工信局提出申请,并登录网站(lnyp.cesinet.com)进行注册,按要求填报信息。填报完成后,将相关纸质材料(内容须与网站填报信息一致)提交至所在设区市工信局。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12日。
(二) 初审与推荐: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负责组织本辖区企业申报工作,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请于2025年8月15日前,将推荐申报文件、《推荐申报2025年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汇总表》(附件2)《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申报书》(附件3)及相关材料书面反馈至我厅消费品处(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66号经贸大厦616室)。
四、其他事项
(一)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要加强审核把关,做好信息核实和甄别,对推荐企业、产品逐一提出推荐意见,确保推荐工作严肃公正。
(二)入围企业应承担起社会责任,把好产品质量关、生产安全关,持续推动产品创新升级。发现问题一经核实,取消相关产品入围资格。
(三)入围企业可享受国家养老服务相关政策支持。
联系人:张菲菲 0591-87569294
附件:1.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分类
2.推荐申报2025年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汇总表
3.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申报书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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