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主页 > 地方资金项目 >

北京:关于开展2025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北京市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字〔2025〕93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开展2025年度本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人员范围
  在本市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机构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工作,并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含港澳台地区人才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人才)。
  (二)专业范围
  生物医药研究、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研究、环境科学与工程研究、化学研究、新材料与新能源研究、农业研究、科技咨询与科技管理服务、辐照研究、天文研究、古生物研究、物理研究、数学研究。
  二、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时间安排
  高端领军人才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研究员直通车和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职称:
  个人网上申报,7月10日(星期四)—7月31日(星期四);
  单位审核推荐,7月10日(星期四)—8月7日(星期四);
  评审服务机构审核,7月10日(星期四)—9月16日(星期二);
  答辩评审,11月底前。“直通车”及高、中级需进行现场答辩评审。
  (二)评审工作安排及工作要求
  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通知》中的规定和具体要求执行。
  (三)评审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个人办事”—“职称评审”—“本年度评审结果公示”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
  三、重要提示
  (一)补充资料填报
  申报人需根据《北京市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对三类人员不同的业绩要求,在系统“D2-个人情况补充说明”中注明工作性质(“基础研究工作”“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与推广工作”“科技咨询与科技管理服务工作”)。
  (二)材料要求
  请认真阅读职称申报系统中“参评条件”“申报须知”内容,并按系统提示要求认真填写。所有业绩成果都需有相应佐证材料,对于无佐证材料的业绩成果不予认可。
  (三)关注短信通知
  在申报、审核、缴费、答辩等重点节点上,申报系统将向申报人注册手机号码发送短信通知,请申报人随时关注。
  (四)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10—88828948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7月2日

附件:北京市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

免责条款 :

本网站的文章如为转载,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作品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为学习、交流所用,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仅供参考,并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我们已经尽可能的对作者和来源进行注明,若因故疏忽,造成遗注,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根据著作权人的要求,立即更正或者删除有关内容。本网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发布时间:2025-07-03 0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