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关于开展2025年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四高四争先”决策部署,深入实施《河南省加快数字化转型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豫政〔2023〕32号),发挥标杆企业引领带动作用,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河南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领跑者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一)“数字领航”企业
重点产业链头部企业聚焦全要素、全流程、全生态数字化转型,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构建设备互联、数据驱动、软件定义、平台支撑的技术底座,积极开展平台化设计、智能化制造、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数字化管理等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实践,积极探索人工智能在企业数字化转型中的应用。在成本、质量、效益、绿色、安全服务等方面转型成效突出,对行业数字化转型发挥全方位引领带动作用。
推荐数量:郑州市推荐企业不超过5家,其他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不超过2家。
申报条件:申报企业应获得省级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服务型制造标杆企业或智能工厂称号,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不低于3级。
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6月30日。
(二)数字化转型“小灯塔”企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标杆)
重点产业链中小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销售服务、仓储物流等业务环节持续深化数字化应用实践,提质、增效、降本、降耗、绿色和安全发展成效显著,技术实力强、业务模式优、管理理念新、质量效益高,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模式,对行业同类型企业数字化转型发挥较好示范作用。
推荐数量:郑州市推荐企业不超过35家,洛阳市、新乡市、南阳市推荐企业不超过25家,其他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推荐企业不超过10家。
申报条件:申报企业应获得省级智能工厂(车间)或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称号,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不低于2级。
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6月30日。
(三)智能工厂(车间)
智能车间:企业应用传感识别、人机智能交互、智能控制等技术和智能装备,促进车间计划排产、加工装配、物流配送、检验检测等各生产环节的智能协作与联动,实现制造执行系统与产品数据管理、企业资源计划等系统的互联互通,数据共享。
智能工厂:企业在建设智能车间的基础上,综合运用生产过程数据采集和分析、制造执行、企业资源计划、智能生产管控等先进技术手段,实现研发、设计、工艺、生产、检测、物流、销售、服务等环节的集成优化与数据共享;采用人工智能模型技术,积极探索人工智能应用场景。
推荐数量:郑州市推荐企业不超过60家,洛阳市、新乡市、南阳市推荐企业不超过40家,其他省辖市推荐企业不超过20家,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推荐企业不超过10家。
申报条件:申报智能车间的应为以加工制造环节为主的生产车间;不支持生产制造为非主营业务的企业申报智能工厂;已获得过省级智能工厂的企业不可重复申报。申报智能工厂(车间)的企业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不低于2级。
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6月9日。
(四)服务型制造创新企业(平台)
企业深入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等方面不断进行探索和实践,对企业提质增效、转型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企业从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型发展,服务要素投入、服务收入、服务对收入和利润增长的贡献率等成效明显。聚焦全生命周期管理、供应链管理、总集成总承包、定制化服务、共享制造、检验检测认证服务、节能环保服务、生产性金融服务等方向,开展服务型制造创新企业和创新平台两个类别的遴选。
推荐数量:不限。
申报条件:申报服务型制造创新企业的须为制造企业,申报服务型制造创新平台的可为制造企业、生产性服务企业或信息服务企业。
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6月9日。
二、共性条件
(一)申报企业应在河南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二)截至申报日,企业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www.gsxt.gov.cn)。
三、遴选程序
(一)初审推荐。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准备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择优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荐。
(二)专家审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公示名单。
(三)公示发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通过专家评审的企业名单进行网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认定。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指导企业登录“河南省智能制造服务平台”(http://220--202--73--58--01009nh137c9f.wsipv6.com/)提交相关申报材料(从“申报模块”中选择对应模块)。
(二)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各项目申报截止日前,通过智能制造服务平台完成系统推荐并上传推荐汇总表(系统推荐完毕后,从“推荐库”导出明细,加盖公章,通过“推荐库”上传)。
联系电话:0371-65507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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