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并做好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5年度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及机电产品再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及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规范条件企业申报
(二)请各地工信部门严格按照规范(准入)条件要求对新申报企业和变更产能企业情况进行核实,提出审核意见(企业提供的项目投资立项、土地、环保、安全等批复性文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需经市级有关主管部门复核确认);对申请更名和退出公告的已公告企业进行复核,汇总形成规范条件企业审核情况一览表(附件1),随同申报文件和申报企业材料(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光盘一份)于4月30日前报送省工信厅节能处。
二、关于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管
(一)各地工信部门要及时跟踪了解已公告企业生产运行情况,作为加强企业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强化数据审核和分析,掌握本地区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运行情况,落实动态报告机制,发挥已公告企业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提升本地区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二)各地工信部门要督促已公告企业开展年度自查,完成规范(准入)条件执行情况和企业年度报告,填写企业生产运行情况表(附件2);对已公告企业是否能保持规范(准入)条件要求进行检查,如发现按规定应当撤销公告的情况,请按要求将其填入规范条件企业审核情况一览表(附件1)。请于5月10日前将企业年度报告、企业生产运行情况表及检查结果提交至省工信厅节能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jzyc@gxt.fujian.gov.cn。
(三)我厅将适时对已公告企业开展抽查,重点检查未按时开展年度自查以及各地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对不再符合规范条件要求的企业列入关注名单,对未及时整改或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将按照相关规定报请工业和信息化部撤销公告。
联系人: 林芝,联系电话:0591-87821903
附件:1.规范条件企业审核情况一览表
2.企业生产运行情况表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4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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