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关于开展2025年闽台工业设计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为落实省工信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闽台工业设计及工艺美术融合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促进闽台工业设计深度合作、协同创新,现就2025年闽台工业设计融合发展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闽台工业设计项目合作奖励
(一)申报条件:通过闽台合作设计的产品近1年内(2024年5月21日至2025年5月20日)销售额累计超过100万元。
(二)补助标准:按不高于设计合同实际发生额50%,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
(三)申报流程:请各地工信部门通知申报企业提交“闽台工业设计融合发展项目申报表”(附件1表1)及佐证材料,并认真审核,汇总填报“2025年闽台工业设计项目合作奖励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并报送省工信厅。省工信厅将按规定开展项目评审后会同省财政厅下达奖励资金。
二、闽台工业设计对接交流活动补助
(一)闽台工业设计项目成果对接转化活动申报条件:参加企业不少于100家,其中台湾工业设计企业不少于5家,达成设计意向不少于15项。
(二)海峡两岸工业设计坊等产学对接活动申报条件:每场由1—2名指导老师带领不少于15人的两岸学生团队(其中台湾师生不少于2人),进驻1家省内企业,设计产品不少于10件。
(三)闽台工业设计讲座、沙龙、培训活动申报条件:每场邀请工业设计专家2人(其中台湾专家不少于1人),为不少于10家的省内制造业企业分享经验、开展培训。
(四)补助标准:闽台工业设计项目成果对接转化活动补助资金不超过30万元;海峡两岸工业设计坊等产学对接活动每场补助资金不超过5万元,用于师生交通食宿、指导老师补贴、产品设计奖励等;闽台工业设计讲座、沙龙、培训活动每场补助资金不超过2万元,用于活动举办及专家费用等。
(五)申报流程:请各地工信部门会同省内相关工业设计协会、工业设计研究院制定活动计划和活动方案(附件3),汇总报送省工信厅,由省工信厅统筹下达全省年度活动计划。活动结束后,承办单位提交“闽台工业设计融合发展项目申报表”(附件1表2)及佐证材料,由省工信厅按规定评审确定补助金额,会同省财政厅下达补助资金。
三、其他事项
请各地工信部门于2025年5月20日前将上述材料行文报送省工信厅,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cfwyc@gxt.fujian.gov.cn。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翁林捷,0591-87311229
材料寄送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66号经贸大厦602室
附件:1.闽台工业设计融合发展项目申报表
2.2025年闽台工业设计项目合作奖励申报汇总表
3.2025年闽台工业设计对接交流活动计划表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4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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