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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软件业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现就组织申报2025年软件业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以企业为创新主体,以产业化为目标,围绕人工智能、关键软件两大重点领域创新发展需求(具体申报指南见附件1),支持省内软件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加速突破技术瓶颈,加快研发成果落地转化,推动重点软件产品、平台、场景产业化推广。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为在福建省内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软件业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具备较好的研发能力、创新条件和稳定的技术团队,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良好的资信等级。申报主体为高校或科研机构的,应有软件企业作为协作单位,组建联合体。

  (二)申报的项目应尚未产业化,预期能解决行业技术瓶颈“卡脖子”难题,具有较大市场潜力。到期验收时,项目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水平高,实现预期产业化指标,具有较好的市场推广价值。

  (三)项目总投资一般不低于300万元,立项时间应在2025年1月1日以后,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每个单位可牵头申报1个项目。

  (四)未完成2024年产业化项目验收的单位不得牵头参与此次申报工作。同一项目已获国家或省、市相关部门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不得以相同或类似研究内容同时申报国家或省、市相关部门项目。

  三、申报材料

  (一)福建省软件业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申报书;

  (二)营业执照及信用报告(联合体需提交牵头单位及成员单位);

  (三)联合体合作协议(联合体申报需提供);

  (四)项目已完成研发投入佐证材料;

  (五)近3个月缴纳员工社保证明;

  (六)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相关财务数据证明材料;

  *(七)省级及以上研发平台相关证明材料;

  *(八)近三年相关申报领域发明专利证书;

  *(九)参与标准制定相关证明材料;

  *(十)近三年参与并完成验收的省级及以上项目相关证明材料;

  *(十一)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注:标*为可选项)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2),向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工信部门申报,填报信息应真实可靠、重点突出、表述准确。中央驻闽企业、省属企业、高校、科研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通过设区市工信部门申报。

  (二)各设区市工信部门要广泛动员辖区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申报,认真审核申报材料,择优推荐项目。福州、厦门、泉州三个地市推荐数量不超过20个,其他地市不超过10个。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和项目申报材料经各设区市工信部门盖章后(纸质胶装,一式三份)于5月15日前报送我厅,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王  鹏  0591-87430177

  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76号8号楼306室

  电子邮箱:rjfwy@gxt.fujian.gov.cn

  附件:1.福建省软件业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申报指南

      2.福建省软件业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申报书

      3.项目推荐汇总表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3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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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4-10 09:18